依照規定成立交通安全教育推動組織,組織架構完整(含聘請當地交通單位主管與家長會長為顧問); 按期召開委員會議,規劃、檢討與改進交通安全教育有關事宜,紀錄並經校長核定執行。 隨時就學生交通安全問題,於教師會議時提出檢討和教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