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2 訂定導護工作實施要點及考核獎勵措施,且有良好的執行狀況(含參與導護人數以及相關的裝備等紀錄資料)。

訂定導護工作實施要點並訂定研習訓練與考核獎勵措施,導護工作執行切實、紀錄完整。

學生朝會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放學時導護老師進行交通安全宣導

放學時導護老師指揮交通安全

放學時導護老師指揮交通安全


導護相關實施計畫和人員組織編排

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組織及職掌0912.doc
苗栗縣後龍鎮中和國民小學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doc
苗栗縣中和國民小學導護工作實施計畫.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