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衛生局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審查作業程序

新竹市衛生局於111年11月18修訂及公告新竹市衛生局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審查作業程序,醫事機構(語言治療所)若要調漲收費,收費超過市府公告收費標準時務必要送審,以免觸法。因竹市醫審會為不定期舉辦,建議會員若有調漲收費的計畫,請提前3-4個月將調漲收費公文及新竹市醫事機構自費項目收費申請表自費醫療(事)項目成本分析表市場行情表(須附佐證資料,例如:網頁公告截圖...)送交衛生局,以免延誤治療所營運計畫。

備註:

1.竹市醫療(事)機構收費標準網站查詢目前公告收費標準。

2.新立案治療所欲收費超過公告之收費標準,須先以市府目前公告收費標準收費,立案完成後再申請調漲。

3.若有任何疑問,請洽竹市衛生局醫政科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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