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    會

退會申請辦法說明

一、適用退會情形:

□離職至外縣市執業

□育嬰留停一年以上,不保留會籍

□退休、出國(一年以上)歇業,不保留會籍

二、退會所需證件:

□填妥「新竹市語言治療師公會退會申請表」(可接受word檔)

□離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

繳清常年會費至退會年度

三、檔案下載:

新竹市語言治療師公會-退會申請表.doc

四、退會退費辦法:

    根據組織章程第三十三條 會員辦理退會時,若退會日期在第一季 (一月~三月三十一日) 內,其入會費概不退還,可退還常年會費二~四季(新台幣參仟柒佰伍拾元)。若退會時已屆第二季(四月一日後),則已繳交之入會費及常年會費概不退還。 

備註:

1.將申請表及所需證件上傳,公會收到後會於3-5個工作天(例假日不算)退會證明email給您。謝謝。

2.不接受提出申請當日要求公會當天開立證明給您。

若有急件需求,務必前一個工作天(例假日不算)提出申請,隔日(例假日不算)會將證明email給您。急件將會酌收200元處理費用,請繳納再申請。

3.公會之相關證明請務必用彩色輸出。

4.若您對於申請有任何問題,歡迎用line與我們連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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