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 會
退 會
退會申請辦法說明
一、適用退會情形:
□離職至外縣市執業
□育嬰留停一年以上,不保留會籍
□退休、出國(一年以上)歇業,不保留會籍
二、退會所需證件:
□填妥「新竹市語言治療師公會退會申請表」(可接受word檔)
□離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
□需繳清常年會費至退會年度
三、檔案下載:
四、退會退費辦法:
根據組織章程第三十三條 會員辦理退會時,若退會日期在第一季 (一月~三月三十一日) 內,其入會費概不退還,可退還常年會費二~四季(新台幣參仟柒佰伍拾元)。若退會時已屆第二季(四月一日後),則已繳交之入會費及常年會費概不退還。
備註:
1.將申請表及所需證件上傳,公會收到後會於3-5個工作天(例假日不算)將退會證明email給您。謝謝。
2.不接受提出申請當日要求公會當天開立證明給您。
若有急件需求,務必前一個工作天(例假日不算)提出申請,隔日(例假日不算)會將證明email給您。急件將會酌收200元處理費用,請先繳納再申請。
3.公會之相關證明請務必用彩色輸出。
4.若您對於申請有任何問題,歡迎用line與我們連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