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校內每年遴選秩序服務隊,以六年級為主要隊員糾察隊實施計畫。
2.服務項目主要為上、下學協助路隊。
3.依學生人數多寡分成5-6組,每週五進行交接。並劃分不同的執勤區域。
4.每學期末表現優良者由校長頒發獎狀與家長會頒發獎金以資鼓勵獎狀、公開表揚。
B.1.執勤前由學務處進行訓練,並指導如何正確且安全執勤訓練計畫、組訓照片。
2.5年級交接前安排與6年級實習機會,增加經驗傳承。
C.6年級各班至少8名學生參加,並提供完善的導護裝備101年糾察隊名單、102名單、
103名單、103傳承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