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競賽實施計劃

新北市五股區德音國小104學年度校內語文競賽實施辦法

 

壹、   實施依據:

一、    104年新北市語文競賽實施要點。

二、    104學年度教務處工作計畫。

 

貳、   實施目的:

一、    藉由競賽創造學習樂趣,以期提升學習動機。

二、    透過競賽增進語文專長學生互相觀摩,以利交流。

三、    於校內競賽過程選拔語文卓越人才;作為新莊區語文競賽培訓選手。

 

參、   辦理單位:

一、    主辦:由教務處。

二、    協辦:學務處、總務處、輔導室。

 

肆、   辦理方式:

一、    競賽日期:

1.    105年3月21日至3月28日止,動態項目採用週三及週五下午,靜態項目則以早自習或午休時間為主。

2.    詳細賽程安排如附件一。

 

二、    競賽地點:

1.    靜態項目(作文、寫字、字音字形):使用視聽教室或五樓圖書館。

2.    動態項目(演說、朗讀):使用一般教室。

3.    詳細場地配置如附件一。

 

三、    報名方式:

1.    客語演說、客語朗讀項目由客語授課老師視學生上課表現及學習程度選定參賽選手,逕提教務處設備組。

2.    其餘項目由級任老師在校務行政系統進行報名作業,12/30(三)系統截止報名,教務處設備組彙整後,以電腦進行亂數抽籤決定籤號。

3.    籤號排定後,即不接受更換、替補。

4.    除客語項目之外,其餘競賽項目各班報名選手至少一名,至多兩名;請老師以「鼓勵多元」及「適性揚才」兩大原則進行報名作業。

5.    為鼓勵更多孩子參與語文競賽,同時獲勝選手尚有配合學校進行語文競賽培訓之義務;故在同一動態或靜態類別不可重複報名倘有重複報名狀況,將請選手擇一參賽;尚祈見諒。(若重複項目分屬動靜態,則不在此限)

     四、    活動期程:

1.    報名日期:11月30日(一)起至12月30(三)止。

2.    參賽名冊確認:105年1月5日(二)起至1/8(五)。

3.    比賽進行:105年3月份。

4.    各項比賽照片上傳及靜態項目得獎作品陳列展示:賽後一週。

5.    頒獎:依學務處排定之全校升旗時間公開頒獎。

 

五、    競賽項目:

1.    演說:國語(4-6年級,分為3組)、閩南語(4-6年級,分為3組)、客語(中、高年級,分為2組)。

2.    朗讀:國語(3-6年級,分為4組)、閩南語(3-6年級,分為4組)、客語(中、高年級,分為2組)。

3.    作文:3-6年級,分為4組。

4.    寫字:3-6年級,分為4組。

5.    字音字形:國語(3-6年級,分為4組)、閩南語(5-6年級,分為2組),閩南語部分採自由報名。

6.    說故事:2年級,全1組。

7.    童詩朗讀:1-2年級,分2組。

8.    硬筆字:2年級,全1組。

 

六、    競賽規則暨評分標準: 

 七、    工作分配:如附件一。

1.    全校組長、級任、科任老師、實習老師,依專長及職務屬性排定任務。

2.    每競賽場地配置工作人員一名,以教室管理人為原則。

3.    每競賽項目配置兩名評審,考量教師專長先行邀請後排定項目;若有擔任該學年級任老師則須迴避。

 

八、    獎勵方式:

1.    各項比賽得獎人員由校長於兒童朝會公開表揚,原則上取前六名;若該項競賽報名人數過少,則酌減獎額。

2.    團體成績計算:參賽學生第一名得6分、第二名得5分、第三名得4分、第四名得3分、第五名得2分、第六名得1分,各學年取班級總成績前三名,請校長頒發獎狀鼓勵。

3.    比賽優勝學生公佈後,由教務處安排語文培訓小組展開學生培訓,表現優異者得參加105學年度新莊區語文競賽。

 

伍、    經費:經清點後,競賽用紙及場地器材皆足堪使用,無請購需求。

 

陸、    與各處室連繫事宜:

一、學務處:3月23日及3月25日當日開放選手家長持參觀證入校;競賽結束後欲提前離開之學生亦須持有導師簽章之離校證明(樣張如附件二)。

二、午餐秘書:3月23日及3月25日留校用餐之選手,由設備組統計人數後委託午餐廠商代訂西點餐盒。

三、輔導室:3月23日及3月25日動態競賽當天使用之場地,若與課後班衝突,協助調整場地。

    

柒、    本計劃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