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東勢區中山國民小學線上差勤請假系統注意事項 109.03.02訂 109.3.12行政會議議決通過
一、教職師請假1日請點選08:00至16:00;請假半日:上午請點選8:00至12:30、下午請點選12:00至16:00;系統原則上會自行展算。
二、請公(差)假,務請於事由欄位詳細敘明參加之研習、會議或活動全稱及本校收文號10碼備查,舉如:教育輔導團會議1100004473;教育局文件佈告欄請填寫教育局文件編號如:教育輔導團會議585-127849,並均無需再掃描任何附件,以節省勞費,地點欄位併請詳實填寫,以資明確。
三、專案加班補休應請業務承辦人將原簽准之補休公文及加班請示暨簽到退名冊移送至人事室建立加班資料後,方能至系統申請;假日個人業務校內加班請先至系統申請加班補休後,加班當日於線上簽到退後,始能建立加班資料;校外加班另簽核准送至人事室建立加班資料。
四、假單送出後之行政流程為:
1.單位主管(教師兼任一級單位主管者適用)
* (請假單、出差單、公出單、出國申請單)簽核流程:
國小:申請人->代理人->教學組長(課務處理)-> 人事承辦(審核)-> 校長(決行)
幼兒園: 申請人->代理人-> 人事承辦(審核)-> 校長(決行)
* (加班申請單、忘刷卡申請單)簽核流程:
申請人->校長(決行)->人事承辦(登錄)
2.一般教師(非兼任一級單位主管且具教師身分者(含代理教師)適用)
* (請假單、公差單、公出單、出國申請單)簽核流程:
國小:申請人->代理人->單位主管(上陳)->教學組長(課務處理) ->人事承辦(審核) ->校長(決行)
幼兒園: 申請人->代理人->單位主管(上陳) ->人事承辦(審核)->校長(決行)
* (加班申請單、忘刷卡申請單)簽核流程:
申請人->單位主管(上陳)->校長(決行)->人事承辦(登錄)
五、請(差)公假有代課需求者,請於三日前文會教學組;請假期間如有調課情事,請至教學組填寫課務處理單。
六、2日以上之病假、婚假、娩假、產前假、陪產假、流產假、喪假、骨髓(器官)捐贈假等,初次申請應掃瞄證明pdf檔並上傳。
七、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請於事由欄位敘明「照顧對象及原因」,並於事後將相關佐證文件(個資請自行隱蔽)送交人事室備查。
八、請假系統退件之處理:同仁修改退件假單,請至線上請假系統/假單管理/修改退件假單項下處理後再點選送出,系統即重新踐行請假簽核流程。
九、教師請假規則第13條規定:教師請假、公假或休假,應填具假單,經學校核准後,始得離開。但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由其同事或親友代辦或補辦請假手續;請娩假、流產假、陪產假、二日以上之病假、因公傷病之公假及骨髓捐贈或器官捐贈假,應檢具醫療機構診斷書。但於分娩前先請之娩假,不在此限。
十、同上規則第15條規定:教師未依第13條第一項規定請假而擅離職守或假期已滿仍未銷假,或請假有虛偽情事者,均以曠職論;無故缺課者,以曠課論。曠職或曠課者,應扣除其曠職或曠課日數之薪給。不假外出視同曠職並恢復線上簽倒、退班,請同仁務必遵守上班紀律,以維個人正當權益。
十一、系統設計請假者僅能修改假單(職務代理人審核之前),無法刪除,如因 請假事實變更,須銷假上班者請另洽人事室。
十二、本注意事項提校務會議討論決議後,由校長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