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週(8/30-9/2)
教務處
1.112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與海洋教育計畫」–「悠游詩海-海洋教育新詩創作藝文競賽」
●收件日期:112年8月7日(星期一)至112年9月22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
(https://gges.mlc.edu.tw/News/Detail.php?ID=2009 )
2.112學年度第1學期排課說明 (8/28)
一、排課說明
●請先行瀏覽(至思騰學籍系統:點選左側教職員→課表查詢),下載word檔預先排好課表。導師任教科目安排節數如下:(詳如三)
一年級:國6數4生5品格1
二年級:國6數4生5閱讀1
三年級:國5數4趣數1自由1社團1 綜2藝2
四年級:國5數4趣數1自由1社團1 綜2藝2
五年級:國5數4趣數1綜2健康1自由1社團1群文1
六年級:國5數4數補1補救1週1 綜3 健1
●8/28備課時,教學組轉發紙本一份,填好後當日交回,以便印製班級課表。 (因學籍系統已有預排課表,若有異動以正式公告為準,以免產生困擾)
●資源班優先排課:級任課表中國語、數學為資源班優先排課,請勿移動。如附表
●專科教室使用年級:資訊/電腦(三至六年級)、英語(三至六年級)、自然(四、五、六年級)、藝文教室(六年級)、鄉土教室(三至六年級)、社會科教室(六年級)、音樂教室(一、二)(三至六年級)
●外師英語協同教學課程:如附表
●書法教育:五年級週二、週四下午安排1節黃太平老師上書法課。
週二:上午第四節(502)、下午一二三節(503、501、505)
週四:下午一二三節(506、507、504)
課表上,週二/週四下午各班安排1節綜合,就是上書法的時間。當週如果上書法,當週的週會(自由講堂)/班會時間各班就上綜合。如附表
●原住民課程:週五中午(中年級)、週五下午第1節(低年級)、週五下午第2節(中年級)9/8開始上課。
●新住民課程:週五下午第1節(低年級)9/8開始上課。
●閩語課程:【週三早上(08:00~08:40)低年級、週四早上(08:00~08:40)中年級、週五早上(08:00~08:40)高年級】9/6開始上課。
●若需異動課表,請相關教師協調好後,再告知教學組。
●112學年度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請各學年協調後將名單line給我。各班導師以語文領域、數學領域、綜合、健康與體育、生活(低年級)..有任教領域為主,請依人數妥適分配。科任教師以主要任教領與為主,由教學組分配。
三、各年級導師與科任科目(依照表排課)
四、公館國小112學年度編餘教師(20節)減課(編餘缺)
五、依公文減課
詳如連結網址:
https://school.mlc.edu.tw/application/news-home/show-file/64ec0487d1dd9d796f1c7688
學務處
112/09/01(五)國樂團開課15:50~16:50
112/08/30(三)-112/09/01(五)友善校園宣導週
8/30(三)橋牌隊開訓(暫定)
導護工作輪值人員:糾4導1
8/28(一)~8/29(二)國樂大團學生迎新表演集訓,上午遊戲運動課程、13:00~15:30合奏課程
輔導室
★輔導主任
8/28(一)9:30-12:00資策會五G遠距教學說明與教師體驗(演藝廳)
8/30(三)迎新活動(視聽館+活動中心)
8/31(四)資策會最後測試(9:00-16:00演藝廳)
9/1(五)資策會遠距教學體驗課程(六年級各班,9:00-16:00)
★輔導組
08/30(三):
1.五年級愛心服務隊引導組6:50到校後請至輔導室集合,7:00~7:40於正校門、後校門、安全門就定位,負責引導新生及家長進入一年級教室。
2.六年級愛心服務隊新生組6:50到校後請至輔導室集合,7:00~9:30於一年級教室與特教班教室協助老師及新生。11:20攜帶餐具到服務班級支援午餐打菜工作。8/31(四)、9/1(五) 開學第一週請六年級導師讓愛心服務隊學生11:50提早下課,且馬上至服務班級協助新生打菜用餐。請廚房留意供餐份量,在此感謝支援的班級。
6-1芯岑、俐伶(1-1) 6-2承佑、菁慧(1-2) 6-3詩云、宜亭(1-3) 6-4雨昕、淑晴(1-4)
6-5子翊、瑀歆(1-5) 6-1薇蓓、6-2彩涵、6-3佳瑜、6-4雅淋、6-5采霏(特教班)
3.發下學生輔導需求調查表(二、四、六年級),請於9/7(四)前繳回輔導組。
4.發下教育優先區調查表,請於9/8(五)前繳回輔導組。
5.轉學生輔導訪談紀錄表請相關導師於9/22(五)前完成,轉學生座談會於9/6(三)早上8:00視聽館舉辦,煩請轉發座談會通知單給新轉入學生。
6.發下8、9月分生日學生的生日卡,請各班導師簽收後轉發給學生,再將信封交回輔導組。
7.推行榮譽制度(聯絡簿勉勵章統計表),要集滿150格才能免費換發新的一張,自行影印版不列入計算。
8.實施好話集教學,期末檢測。
■預告:
9/4(一):
1.愛心服務隊新生組於學期第2-10週協助一年級導師輔導新生各項活動,服務時間為早上7:20~8:40,中午12:00~13:10。請廚房留意供餐份量
2.12:40愛心服務隊榮譽制度組職前訓練(6-1湘晴、宣妮、6-3凱琪、紫媗)
9/6(三):
1. 早上8:00於視聽館召開轉學生座談會
2. 週三下午研習主題:療身療心療情緒
9/7(四):收回學生輔導需求調查表(二、四、六年級),請於下班前交回輔導室。
9/8(五):收回教育優先區調查表,請於下班前交回輔導室。
9/12(二):獎勵品兌換與榮譽電影欣賞從第3週開始,榮譽電影每週二中午時間12:40-13:10於二樓視聽館播放。請提醒學生利用每週二早上的第一、二、三節下課時間到輔導室外走廊兌換電影欣賞號碼牌或獎勵品。若遇月考週,獎勵品兌換與榮譽電影欣賞則會暫停一次。
9/13(三):苗栗縣教師節繪畫與影片徵選比賽作品與報名表,請各班於9/13(三)中午前交至輔導室(繪畫組每班至少交一件作品)。
★資料組
1.特教通報網8/28~9/1填報「助理員申請通過學生」、「專業團隊」」「在家教育」
2.8/31(四)輔具保養送回對點
3.08/30(三)特推會。
4.特教助理郭老師、劉老師簽約。
112學年度總務處開學報告事項:
一、8/29(二)返校工作:
★午餐組
1. 發下3-6年級各班餐車班牌,請將餐車清洗好、餐牌貼好,推至固定的地方。
2. 調查各班學生搭餐人數,請扣除自理人數,請8/29(二) 11點前送午餐組。
3.調查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補助申請,9/4(一)中午前交紙本至午餐組。
二、開學後注意事項:
★午餐組
1.週二供水果(水果盡量讓學生在學校食用,避免帶回家會有擠壓等問題),週三8:00供鮮奶(鮮奶需在9:00前讓學生飲用完畢),若當天發現有不良品,請於當天中午前至廚房換取。
2.班上學生或老師若有請假退餐,請依照午餐收退費辦理原則退費.填寫退餐申
請單,8:30前填寫好紙本送午餐組。(相關資訊及表格也掛在館小網站-午餐園地)
★出納組
1.各班註冊前置作業請9/6(三)中午前完成,註冊時間為9/15(五)-9/22(五)。
★事務組
1.請本校新進老師到事務組告知您要設定的影印機密碼:6~8位數字。
2. 112學年度冷氣卡:9月、10月共儲值2400元,請老師依據本校冷氣使用辦法(已張貼各班教室)節約使用。
3. 後車道開放時間:早上6:30~8:00;下午3:30~4:30,開學後教師車輛不可停在前校門停車位。
4.因警衛大哥放學後要關門及保全設定,請老師最遲於5:30離開教室,若需延長時間,請移駕到總務處辦理。
★總務主任
1.各班若有經濟困難(非低收及中低收戶)學生須申請教育儲蓄戶者,請到總務處領取表格
人事室
一、8月30日(星期三)下午校務會議後辦理書面票選1120901-1130831教師評審委員會及教師考核會等委員事宜。
二、請儘速申請及確認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書內容。
三、為維護同仁身心健康,宣導健康檢查實施計畫。
苗栗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健康檢查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5日府人給字第1110240442號函修正,
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施行
一、 為推動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自主性健康管理,提昇行政效能,積極促進維護員工之身心健康。
二、 檢查項目:包括血液檢查、梅毒血清檢查等項目。接受補助人員得在上述檢查項目內就個人體質、年齡等視情況酌作篩選;惟如同一年度受檢人員亦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成人預防保健服務之資格且已受檢,於辦理本項檢查時,受檢人員宜選擇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所列檢查項目以外之項目檢查。前開項目已獲健保給付者,不得申請本補助。
三、 補助對象、經費、次數:
(一) 縣長、副縣長、秘書長、參議、消費者保護官(列簡任)、本府一級主管及附屬一級機關首長、原民中心主任,檢查費用以實支金額覈實補助,最高以新臺幣(以下同)一萬元為限,一年補助一次。
(二) 本府秘書、消費者保護官(列薦任)、副主管、科長及附屬一級機關副首長、主任秘書(秘書)、科長(室主任)、原民中心秘書、課長;附屬二級機關首長及本府所屬高中、國民中小學校長,檢查費用以實支金額覈實補助,最高以六千元為限,一年補助一次。
(三) 上開第一款、第二款人員以外且年滿四十歲以上之下列人員,檢查費用以實支金額覈實補助,最高以四千五百元為限,二年補助一次:
1.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編制內公教人員(含附設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
2.工友(含技工、駕駛、測量助理員、駐衛警)。
3.連續服務滿一年聘僱人員。
(四) 警察局、消防局、環保局未滿四十歲且從事重複性、輪班、夜間、長時間工作等有危害安全及衛生顧慮工作之人員,檢查費用以實支金額覈實補助,最高以三千五百元為限,三年補助一次。
以上超過補助經費不足部分由受檢人自行負擔,所編列經費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前項第三款滿四十歲以上人員係指前一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滿四十歲者。
四、 符合受檢資格者應自行至衛生福利部評鑑合格之地區醫院以上等級醫院、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品質策進會健康檢查品質認證之診所或勞動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與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檢查,並在事實發生後,填妥健康檢查補助費申請表及檢附自費健檢收據,至遲應於受檢當年度結束前向服務機關申請補助費用,逾期不予受理。
五、 公假:
(一) 依本計畫第三點符合申請補助且實際參加健康檢查人員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公假一天。
(二) 未滿四十歲,自費參加健康檢查人員亦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公假一天,惟以二年一次為限。
四、宣導公立各級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補休期限及轉任後續行補休規定。
苗栗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5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120147952號
主旨:公立各級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補休期限及轉任後續行補休規定,請依教育部函示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6月28日臺教人(三)字第1124201793號函辦理。
二、上開函示以,有關教師補休相關事宜,依教育部歷次函釋及地方制度法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係屬各主管教育
行政機關權責。復依112年1月1日修正施行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及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後,公務
人員補休假期限延長至多為2年,且遷調後於原服務機關未休畢之補休假,得於原補休假期限內至新任職機關續行補
休。參酌前開公務人員規定並保障教師因轉任不同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屬學校或大專校院之補休權益,自112年1月1
日起發生得補休事由之公立各級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補休期限及續行補休規範如下:
(一)教師補休,應於得補休事由發生後2年內補休完畢。
(二)公立各級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相互轉任且年資未中斷,於原服務學校未休畢之補休,得於原補休期限內至新任職學
校續行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