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202「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使用人工智慧補充規定」及「新北市教師運用AI輔助學習推薦參考指引」函
學校教職員工能在創意應用、提升效能上,兼有負責、安全、合倫理地運用人工智慧技術。
各教育業務與場域在AI廣泛應用下,需在安全合法範疇中進行創新應用,非單屬資訊業務,需人人共同認知與實踐。公告周知並宣導應用。
「新北市教師運用AI輔助學習推薦參考指引」
主要針對教育現場,確立「學生優先、安全優先」之核心原則,提供教師運用AI輔助學習之分級制度(如普通級、輔導級),並提醒教師應建立家長知悉機制及釐清教學應用之責任邊界。
「普通級」-國小與國中
(一) 核心規範:謹慎並陪伴運用深層生成式AI 。
(二) 使用原則:嚴格以「學科本位」為核心。AI工具不得提供完整答案,必須扮演「引導」學生的角色,專注於學習過程的輔助。
(三) 適用工具:經審核的國內教育平台,如教育部「E度」、教育部「因材網」、教育部「Cool English」;以及功能單一、具引導性的國際平台,如 Khanmigo、PhET、Photomath 等。推薦平台詳情請點選指引內容參考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使用人工智慧補充規定」
主要規範本局及所屬機關學校人員於執行公務時,應遵循之AI倫理原則(如問責性、數據隱私等),並對AI工具之應用風險進行分級管理(如 Level 1–不可應用、Level 2–嚴格限制等),以確保公務執行之資通安全及避免權益侵害。
補充規定內AI應用自我檢核表可自行評估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