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國小校園網路規範
一、依據: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及雲林縣教育網路使用規範
二、目的:文安國小教育網路為台灣學術網路的一環,設置目的在於提供教學研究活動、相互分享資源及意見交流的機會。為了有效運用網路資源,正確使用資訊網路、尊重資訊倫理和網路禮節,特訂定使用規範。
三、使用規範:
1. 尊重智慧財產權,避免下列可能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1) 使用未經授權之電腦程式。
(2) 違法下載,拷貝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
(3) 未經著作權人之同意,將受保護之著作傳於公開之網站。
(4) 討論區之文章,經作者明示禁止轉載,而仍然任意轉載。
(5) 架設網站供他人違法下載受保護之著作。
(6) 其他可能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2. 禁止濫用網路系統,使用者不得為下列行為:
(1) 散布電腦病毒或其他干擾或破壞系統機能之程式。
(2) 擅自擷取網路傳輸訊息。
(3) 以破解、盜用或冒用他人帳號及密碼等方式,未經授權使用網路資源,或無故洩漏他人之帳號及密碼。
(4) 無故將帳號借予他人使用。
(5) 隱藏帳號或使用虛假帳號。但經明確授權得匿名使用者不在此限。
(6) 傳送具威脅性的、猥褻性的、不友善性的資料。
3. 學校提供對外網路服務,需提出申請:
學校師生若要在校園內提供對校外的網路服務(例如:Web、Ftp、Mail、點對點檔案分享..等),必須以書面向學校校長提出申請,經校長同意後始得為之。
四、本規範經學校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