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學籍 (姓名中文/英文、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等)
在籍學生
請家長向導師提出並向註冊組索取更正學籍申請單,併同證明(註1)一起送註冊組申請。
(註1)檢附戶口名簿影本(詳細記事_需列出異動事實)或戶籍謄本(三個月內之正本)一份,如同時更改英文姓名請檢附護照影本(無則免繳)。
(註2)如因更名需要重新自費申請數位學生證,請家長參閱說明(按我前往)自行前往申請
已畢業學生
請先聯絡教務處註冊組04-24370696轉712
攜帶證件
1、本人親自辦理
(1)詳細記事戶口名簿或自申請日起最近三個月之戶籍謄本。
(2)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尚未申請者免附)。
(3)欲更正的原證書(無則免附),遺失者另填切結書。
2、委託辦理
(1)上述本人親自辦理證件及印章。
(2)受委人證件(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3)委託書(向學校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