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學生證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數位學生證雲端卡務系統
臺中市數位學生證客服專線
(04)3700-7707 (服務時間:08:00~12:00、13:30~17:30)
1.新生及轉入學生公費申請數位學生證時,請家長參閱說明,並填寫教育局於111年08月17日更新之版本同意書(新生由導師發給學生,轉學生由註冊組發給家長),由學校到卡務系統申請,相關紙本資料留存學校備查。
2.請家長務必仔細參閱本網站說明並依期限盡速回報或確認資料給導師:
(1)學生姓名英譯(跟導師確認)
(2)學生照片電子檔(繳給導師)
(3)同意書勾選及簽章(盡快交回給導師)
●等上述資料進入卡務系統後會再列印一張確認單給家長簽章)
(4)家長回簽確認單簽章交回給導師(參看說明請按我)
3.轉學生之前已有臺中市數位學生證,學校於申請前須先停卡,會有申請期間無法使用的情況。
有關數位學生證相片說明
請家長提供學生照片電子檔給導師,規格比照晶片護照(按我參閱說明)可自行照相,底色背景請以白色為主,五官端正(臉及眼睛視線朝正面、不露齒、不瞇眼、不歪頭、不用軟體特效進行美肌,注意光線,臉部不要有黑暗陰影),其他說明如下:
有關數位學生證英文姓名說明
1.若學生有護照,以與護照簽證的英文姓名完全相同(學生證和畢業證書會用到)以免造成困擾。
2.若學生沒有護照,家長已有護照,學生的「姓」應比照家長護照上的拼法較為妥適。
3.★請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按我前往)」,翻譯原則如下,但仍尊重家長選擇意願:
A拼音⽅式:教育部頒「中文譯音使用原則」揭示,護照姓名譯寫格式依外交部發布之護照條例施行細則規定,護照外文姓名及英文戶籍謄本姓名譯音,鼓勵使用漢語拼音。
B英文姓名格式比照護照寫法,姓氏在前、名在後,姓之後加逗號(以利區分姓氏及名字 ,均採大寫(範例:ZHANG,WEN-YING)。
★請務必跟導師確認(包括大小寫、逗號、短線),以免印製後發現要修改,就得家長自費自行去修改了。
有關數位學生證同意書勾選說明
一、勾選同意提供個人資料者:
1.作為記名式悠遊卡數位學生證(享有掛失及餘額返還服務)。
2.本證作為學生身分識別及具有本市立圖書館及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圖書借閱功能。
3.本市大眾運輸交通乘車優惠。
二、勾選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未繳回此同意書者:
1.本證僅作為學生身分識別
2.作為不記名式悠遊卡數位學生證(無法享有掛失及餘額返還服務)
3.無本市立圖書館及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圖書借閱、本市大眾運輸交 通乘車優惠等功能。
4.未來如欲使用上述(第2和第3項)之功能,則須自行支付製卡費重新辦卡,或自行持卡向各相關機關重新提出申請綁定。(乘車優惠綁卡點 https://idoor.taichung.gov.tw/ ;校外圖書館借閱功能,請自行到各圖書館/分館辦理。 )
備註:
1.學生資料依規建立於教育局雲端校務系統,數位學生證卡面之印製資料均為必要提供印製卡片之用。
2.其他附加功能(乘車優惠或校外圖書借閱),則需經家長同意授權才會將學生相關資料送交給校外機關,故需家長填寫同意書。
2-1若家長已為學生申請乘車優惠綁定悠遊卡,若同意,則原卡乘車優惠將移轉到新的數位學生證(配合交通局有關公車優惠「一人限綁一卡」的規定 ),原卡無乘車優惠(請特別注意)但儲值部分仍可繼續使用。
2-2若家長已為學生辦理圖書借閱,若同意,原卡可繼續使用,新的數位學生證也可使用,但同一人借書本數期限之條件不會改變。(因同一人(使用多卡)在圖書館的資料仍使用同一人的資料)
3.軍功國小校內圖書借閱另有借閱方式,不使用數位學生證,故不論同意與否,均可在校內借閱圖書。(同意書為市府教育局公版印製,校內借閱圖書無法修改說明,特此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