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內容
1.鑑定、診斷特殊教育學生。
1.鑑定、診斷特殊教育學生。
2.建立個案輔導及學習之相關資料。
2.建立個案輔導及學習之相關資料。
3.擬定個別化教學計畫(IEP)。
3.擬定個別化教學計畫(IEP)。
4.編輯教材,製作教具。
4.編輯教材,製作教具。
5.實施外加或抽離教學及評量。
5.實施外加或抽離教學及評量。
6.實施團體輔導或個別輔導課程。
6.實施團體輔導或個別輔導課程。
7.入班協同教學。
7.入班協同教學。
8.實施轉銜安置與輔導。
8.實施轉銜安置與輔導。
9.提供特殊教育諮詢服務。
9.提供特殊教育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