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二屆雲之鄉-全國雲林籍仟萬冠名獎績優、清寒子女獎學金」助學活動,
每人每年獎助學金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計每人3年共3萬元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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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112年6月1日雲鄉文教基會吉字第1120010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申請對象:凡雲林籍,就讀公私立國中及高中職(含五專)一年級在學學生(112學年度升二年級學生),品學兼優或家境清寒者。
(二)獎助名額及申請條件:
1、菁英學生組:國中50名、高中職50名,學業成績總平均85分以上(無任何一學科70分以下),且無記過以上懲處。
2、清寒學生組:國中100名、高中職100名,學業成績總平均國中60分以上、高中職60分以上,且無記過以上懲處。
(三)獎助金額:每人每年獎助學金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計每人3年共3萬元獎助學金。
(四)檢附資料:
獎助學金申請表、
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影本、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上/下學期成績單、
中低收入或低收入戶證明、
特殊證明文件及個人成長/生涯規劃等資料,
影本請加簽「與正本相符」並蓋章。
(五)申請日期:自112年6月1日(星期四)起至112年9月25日(星期一)止,檢附上開資料,
「2023第二屆雲之鄉-全國雲林籍仟萬冠名獎績優、清寒子女獎學金」助學活動,
每人每年獎助學金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計每人3年共3萬元獎助學金。
新公文==>
放寬申請資格,爰將受理申請期間展延至10月13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請把握時效,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歉難受理。
校內期程:112年10月11日前,繳交到教務處,全校彙整後,統一遞件。
遞送或掛號郵寄
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18號3樓之6)審核。
三、如有疑義,請洽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郭芳君秘書(電話:02-2981-8833轉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