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9年級每班約2位(903班1位)
金額:2000元/每位
畢業典禮時頒發。
[校園報名]依限填報,註冊組套印,導師開清寒證明,再交付簽名。
申請表及證明文件,依期程送慈善會。
會址:630斗南鎮長安路一段19號 TEL:05-5963546
一、依據:
(一) 本會章程舉辦【博愛獎勵學金】。
(二) 依本會第31屆114年度工作計劃實施。
二、目的:發揮本會宗旨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美德。
三、申請時間:114年5月2日前,將申請表件送回本會複審。
四、申請資格:
(一) 凡設籍斗南鎮或大埤鄉,因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重大變故,學費籌措困難之優秀國中國小學生。
(二) 限114年6月應屆畢業生即國中三年級及國小六年級之學生。
五、申請及審核手續:
(一) 申請人向學校或本會索填申請表一份,並出具清寒證明書(由班級導師推薦證明清寒即可)。
(二) 本會接獲申請表後,審查申請人資格,並派員實際瞭解其家庭經濟狀況,再行複審。
六、獎勵金額:國中生每名新台幣貳仟元、國小生每名新台幣壹仟元。
七、審查符合獎勵條件者,由本會致送博愛獎勵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