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於獎學金專頁,由導師視學生需求申請。
二、名額最多4位,超額時,擬由校長、各處室主管任初審委員會,依學生困難急迫性排定送件的優先順序。
三、送審核定後,撥入的獎學金由導師保管,依規定支應學習用途。
(一)「清寒助學金」:每名學生每學年補助一萬八千元,統一由校方按期核發-上下學期開學各補助三千元(不含當月教育生活補助一千元),優先繳納學校相關費用;另每月教育生活補助一千元,共十二月。每校限申請4名(一戶家庭申請一名)。
(二)「特殊才藝助學金」:每名學生每學年補助一萬元,審核通過後一次核發。申請者須具備「清寒助學金」之申請資格,且另具特殊才藝(文學、音樂、美術、語言、體育、科技等)。每校限申請一名。
一、依據財團法人凱基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13年2月21日凱慈字第1130000004號函辦理。
二、愛,從小學起」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請資訊如下:
(一)申請期間:自113年3月1日(星期五)起至113年4月15日(星期一)止。
(二)申請對象:凡國中小學校113學年度在學學生,因家庭經濟困境、無力負擔教育學習費用等之經濟弱勢學生,每校可申請名額4名(同戶家庭申請1名),相關申請內容詳閱「助學金計畫」。
三、請備齊申請文件後,寄至該會:104台北市中山區明水路700號,聯絡電話:(02)7702-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