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限9年級導師推薦。
期程:11月11日(星期2)前,填妥申請書,並檢附證明,擲交註冊組統一送件及呈報人數。
申請表及證明格式,自行下載並列印本頁檢附文件。
財團法人新北市私立雲林慈善基金會
114學年度補助雲林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經濟弱勢學生
「圓夢之旅」計畫
114.10.23修訂
壹、依據:
一、依據本縣國民中小學辦理戶外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二、考量本縣國民小學六年級及本縣國民中學九年級畢業生,因經濟弱勢無法負擔畢業旅行費用,希望可透過此活動,讓學生參與畢業旅行等實地情境學習,以引導其實際體驗與提升視野。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雲林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新北市私立雲林慈善基金會。
參、申請資格:
一、本計畫所稱經濟弱勢學生係指家庭狀況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鄉鎮公所核發證明)之本縣國民小學六年級及本縣國民中學九年級在學學生。
二、學生家庭無力負擔畢業旅行所需費用且學校家長會亦無法補助相關經費者。
肆、申請方式:
一、請各校就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提出申請。
二、本補助須經各校家長會確認無法負擔後,函文至本府教育處,經與本府社會處立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資料之審查,符合補助資格,採定額方式補助,每人補助新臺幣4,500元整。關於特殊境遇家庭(含無證明文件但經導師認定清寒之個案),其清寒證明文件(如村里長或其他相關清寒證明)仍需經導師確認實屬清寒並填寫導師證明,始得申請補助。
三、考量本補助係以捐助款項支持,經審查符合資格者,依序核予補助,至捐助金額額滿為止。確認通過名單將另行公告,請提出申請學校注意後續訊息。
伍、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11月14日(星期五)止。另請於114年11月14日(星期五)中午前至縣府教育網線上填報系統(編號:2136)完成填報(即使貴校無符合申請資格學生,亦請務必完成線上填報。),紙本最遲於114年11月20日(星期四)前(以郵戳或發文日為憑)送達,逾期恕不受理。
陸、注意事項:
一、辦理單位保有審查與了解學生實際情形之權利,且未免經費重複且浮濫,請務必確認申請學生無學校且家長會相關經費補助之情事,以達本計畫助益之效。
二、若有補助相關問題,請洽本府課程發展科承辦人黃小姐,連絡電話:(05)5523749,電子信箱:61271@ylc.edu.tw 。
柒、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