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工作小組會議

本校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第五點第一項規定成立「學生學習歷程檔案

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負責辦理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之相關工作。

1.召集人:由校長擔任。

2.執行秘書:由教務主任擔任。

3.小組成員:學務主任、輔導主任、圖書館主任、教師會代表、家長會代表、學生代表教學組

長、註冊組長、實研組長、訓育組長、課程諮詢教師召集人、高中級導師、高中

任輔導教師,共15人。

4.工作小組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且應由召集人召集會議並主持,議決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建

置之方式、學習歷程學校平臺運作及管理、人員權責、工作期程規劃,並辦理學生訓練、教師

研習、親師說明、成效評核及獎勵等相關作業。

5.工作小組會議應訂定各項資料上傳、認證及登錄之起迄時間,並公告。

111學年度

11001第1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工作小組會議 會議紀錄


110學年度

11001第1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工作小組會議 會議紀錄

11001第2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工作小組會議 會議紀錄


109學年度

10901第1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工作小組會議 會議紀錄

109021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工作小組會議 會議紀錄


108學年度

10801第1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工作小組會議 會議紀錄

10802第1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工作小組會議 會議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