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充實教學及實習設備計畫
目的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實施,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所需之基礎教學實習教學設備,增進學生之實作能力,強化產學連結,建立職業尊榮感,提升社會大眾對技術及職業教育之重視及肯定,特訂定本計畫。
補助對象
本要點補助對象為設有專業群科、實用技能學程或專門學程之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
補助項目
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課程綱要各群科需求之實習設備。
群科中心所定「校訂基礎教學設備參考表」之實習設備。
教學所需之物品類非消耗品且未達萬元之教學設備、用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