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防災校園執行



2.4 編修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書(且明確呼應學校環境)


★佐證資料:

2-4-1 依學校災害潛勢特性、地理環境及學校各項資源、編修適校之校園防救計畫。

2-4-2 詳填災害防救工作物責單位及協助單位,並依學校實際需要及情形調整負責工作內容。

2-4-3 學校若有原生消費合作社、社區大學等機構,要求配合學校災害防救規劃或防災演練。

2-4-4 校園內若有其他外部機構(如非營利幼兒園、協會等),有分開撰擬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且共同

繪製防災地圖及進行防災演練。

2-4-5 學校之非正式編制人員(如陪讀志工、家長等)平時熟悉避難路線,及參與防災演練。

2-4-6 規劃「平時階段」及「應變階段」中各項工作時,將身心障礙之教職員工生特性或需求列入考

量。

2-4-7 依據分組執掌,詳填「緊急應變小組分組表」或「緊急應變任務分工表」。

2-4-8 依學校實際需要及情形調整負責工作內容。

2-4-9 平時建立支援單位聯絡清單,詳細記載支援單位能提供支援工具或技術,將相關單位納入災害

防救規劃並參與平時防災演練,以利災時能尋求支援協助。

表1 災害應變器材檢核表、圖1 災害通報流程

2-4-10~2-4-12 依輔導訪視建議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