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升教師專業化、適性化、趣味化、生活化的本土語言教學知能。 
一、近程目標:1.與家長達成共識,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後,本土語言為學童必修課程。 
二、中程目標:1.學童能用本土語言說出各種語詞及物品名稱。 
三、遠程目標:1.學童能用本土語言與家長、師生交談。 
                            2.學童能用本土語言說故事、表演歌謠、舞蹈、辯論等。 
伍、實施內容:分成台灣閩南語、客家語及原住民族語教學。 
(一)教材編選以生活化、實用性、趣味性、文學性為主。 
(二)儘量營造學習環境,讓學生置身其中,以自然方式接觸學習。 
(三)教學方式原則採班級教學,必要時可協同教學、機動調整。 
(四)每學期開學前編寫課程計畫,送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核。 
(五)評量方式:採口頭評量、學習活動及學習態度評量。 
一、升二~六年級各班於每年5月請學生填寫選修本土語言意願調查表,經家長同意簽章繳回。 
二、一年級新生於新生報到時,請學生填寫選修本土語言意願調查表,經家長同意簽章繳回。 
三、選修類別可考量父母親使用或學生有興趣學習之語言,自由選修,惟應持續學習至少一學年方得更換類組。 
四、一~六年級本土語言教學時數每週一節,含於語文領域時間內,並請各班教師將本土語言教學融入於生活當中。 
五、每週排定一節正式課程為本土語言教學時間,各年級開設台灣閩南語一班,客家語及原住民族語學生則採併班方式同步上課。 
六、每週三訂為校內之母語日,鼓勵全校師生用本土語言交談。並於打掃時間、午餐時間、放學時間固定播放本土語言音樂,讓學生接受多元文化的洗禮。 
七、辦理本土語言之比賽及其他相關活動(比賽辦法另訂,一學年舉辦一次,以表演性質或正式比賽方式均可)。 
八、設置本土語言書籍、教學多媒體…等,充實本土語言之教學資源。 
一、各年級可購買課本或自編(台語囡仔歌、傳統唸謠、俗語…)。 
二、教材依教育局頒訂教科書選用注意事項,選擇適用的本土語言教材,並由校內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通過後使用。 
二、師資培訓:1.參加校外研習活動(含不定期進修及專業語言認證)。 
                            2.辦理校內本土語言研習活動,請專業老師擔任講座。 
二、老師以本土語言教學專輯方式建立教學檔案,學期末提出互相觀摩。 
四、每學年末實施本土語言教學成效調查,依填答對象不同分成教師版、家長版及學生版,以作為下學年度課程規劃之參考。 
拾壹、經費:本土語言支援教師相關經費由教育部及教育處補助款支應。 
拾貳、本計畫經校長核准,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