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要點(中文)

國立中山大學資訊安全研究中心要點 


一、本要點依「國立中山大學研究中心設置管理與評鑑要點」訂定之

二、本中心定名為『國立中山大學資訊安全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本校任務編組一級研究中心。

三、本中心宗旨以「凝聚能量、資源整合、危機處理」為核心理念,扶植資安企業、整合政府、學研及法人單位,並協助政府進行資安政策推廣與實施,同時憑藉著本校雄厚的學術能量進行資訊安全相關議題的前瞻研究,使本校成為資訊安全領域先驅,中心任務如後:

(一) 推動前瞻資訊安全研究。

(二) 培育資安相關人才。

(三) 協助產官學單位補強現有資安設備及軟體技術。

(四) 協助政府進行資安政策推廣與實施。

(五) 協助產業、學術間的資安技術和國際、學術交流。

四、本中心為校內任務編組一級單位,設密碼科技組、網路安全組、系統安全組、數位鑑識組、資安營運組與數據分析組、其組成與工作如後:

(一) 密碼科技組:推廣密碼科技發展及研究,舉辦各種密碼科技相關研討會,增進產業及學術對密碼科技的了解及建立健全的密碼相關基礎建設。

(二) 網路安全組:負責網路安全相關資安業務推動與學術研究。

(三) 系統安全組:推動系統安全發展,如研發系統安全技術、培育專業資安人才、主辦系統安全研討會與學術會議等。

(四) 數位鑑識組:負責促進數位鑑識發展,如建立鑑識標準程序,協助提供政府鑑識人員相關技術支援,發生資安事件後的犯罪追溯及救援等。

(五) 資安營運組:負責校園資安營運,推動資安相關服務、認證及稽核等,並協助資安事件應變及處理。

(六) 數據分析組:運用數據分析相關技術或框架,對蒐集之資料如網路封包及流量、資安事件、惡意程式、系統弱點或日誌等做分析,以增進資安防護能力,並可做為資安決策或學術研究之用。

五、本中心置主任一人,任期3年,得連任,綜理中心事務,依本校相關程序通過後聘兼之。

六、本中心置副主任一人,任期3年,得連任,依本校相關程序通過後聘兼之。

七、本中心各組置組長一人,由中心主任依相關程序通過後聘兼之。

八、所有業務相關人員依計畫性質臨時約聘之,計畫結束後解聘之。

九、本中心設諮詢委員會,聘請校內外委員對中心運作提出建言,委員皆為無給職,但校外委員出席諮詢會議時,得支領必要出席費用。

十、任務編組中心所有經費(含人事費)皆由中心自行爭取之委託計畫或其他自給自足方式支出,本中心之一切收支均應列入校務基金;各項經費之報支,依學校之規定辦理。

十一、各中心每年須做自我評鑑及接受校方之評鑑,評鑑項目與方式依相關規定辦理。

十二、本中心有下列情況時,視為自動裁撤:

(一) 成立原因消失,經中心主任、推薦主管、核定會議或校長提出裁 撤者。

(二) 違反前述第十一條之規定。

(三) 中心經費不足以支應運作時。

十三、本辦法經中心成立審查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