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借閱

1. 訂有圖書借閱辦法。

2. 圖書借閱辦法重點式陳列於圖書館入口處。

3. 規劃班級閱讀課:一二年及每週固定一節閱讀課,三~六年及採融入各領域及配合校本課程執行。

4. 學期中每日8:30~16:00開放全校師生書籍借閱及館內閱讀

5. 寒暑假每週一、三、五上午開放圖書借閱。

圖書館借閱辦法

一、本圖書室僅供本校學生、教職員工(含志工)借閱,不對外開放。

二、開放借書、還書時間:

星期一 ~ 星期五

上午 08:30 ~ 11:50

下午 13:10 ~ 15:00

※學生於午休、課後留校時段須經班級導師同意方可進入。

※寒暑假每週一、三、五上午開放圖書借閱。

三、借閱圖書需持「苗栗縣書香卡」親自辦理(或學校所發書香卡)。

四、借閱規定

1. 學生每人可借 5 本,借期 30 天。

2. 志工每人可借 10本,借期 30 天。

3. 教職員工每人可借 30本,借期 30 天。

4. 寒暑假期間,借期可展延至假期結束。

五、已借圖書必須清還後,始可另借它書。

六、逾期未還書,得寬限 2 日,未於寬限期內歸還者,通知其導師,並暫停借書權利直至歸還該書籍。

七、圖書遺失賠償方式:

1.自行購買相同書籍。

2.若遺失之書籍已絕版或不易購得,可以其他等值書籍替代。

八、學生若有圈點、撕毀、污損書籍等刻意破壞行為並查證屬實,由圖書室發出賠償通知書告知家長,由該生照價賠償。

九、凡屬工具書(如字典、辭典、百科全書等、兒童的雜誌等)、當期期刊,概不借出。

十、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