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海魚獎學金

(暫未接受申請)

計劃的宗旨

對在本港全日制中學就讀中四至中六而學業成績優良並具漁農業家庭背景的學生給予資助。

申請資格

申請人的家庭背景必須與本港農業、農產品統銷業、海漁業或海魚統銷業有密切關係。


獲頒獎學金的學生須具備基金受託人認可的優異學業成績。助學金是頒予在經濟上有需要而學業成績良好及值得資助的申請人。

獎授條件

  1. 申請人必須於2020至21年度為本港任何一間全日制中學的中四至中六學生。

  2. 申請人須擁有香港居留權,或在課程開始前已合法地在香港連續居住滿三年。

  3. 申請人的家庭背景必須與本港農業/農產品統銷業/海漁業/海魚統銷業有直接關係。 [註:符合兩基金申請資格的兩類統銷業務的有關人士是指該些在蔬菜統營處或魚類統營處轄 下的批發市場內從事批發業務並在該等處內有登記紀錄的人士及其家屬和受養人。]

  4. 獲頒獎學金的學生須具備基金受託人認可的優異學業成績。惟申請人獲頒獎學金與否,仍須視乎基金的財政狀況及申請人是否符合其他獎授條件。[註:申請人一般須在最近的校內考試 中獲得優異學業成績,而且中、英、數(如適用)科目及格。申請人的品行亦屬考慮條件之一。]

  5. 助學金是頒予在經濟上有需要而學業成績良好及值得資助的申請人。[註:申請人一般須在最近的校內考試中獲得最少五科及格,其中包括中文及英文科。申請人的品行亦屬考慮條件之 一。]

  6. 獎學金申請者可同時申請助學金。

  7. 領取獎/助學金的學生必須簽署承諾書,倘在攻讀期間的成績或品行欠佳,或因任何原因而輟學,則或須償還獎/助學金的款項。

  8. 領取撥款的學生須進修經認可的課程,並須遵守就讀院校的校規。

  9. 倘學生品行欠佳、違反基金獎授條件,或學業成績進展未能令人滿意,則該項獎授可隨時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