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獎學金-學部留學生

(暫未接受申請)

宗旨

這項獎學金在1964年由日本政府成立,目的是向有意在日本的國立大學深造的香港特別行政區(以下簡稱「香港」)學生提供機會;給予他們進修學業所需的協助;促進國際間在教育、科學及文化方面的交流;以及加強日本與香港彼此的了解和合作。

申請資格

  1. 國籍:申請人必須為香港居民及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或簽證身份書。

  2. 年齡:申請人必須在1996年4月2日或之後出生(即25歲以下)。

  3. 學歷:申請人於開課時必須完成十二年的正規課程(即中六畢業)或具備等同日本高中畢業的學歷。

  4. 日語:申請人必須願意學習日語,以及接受以日語授課的大學教育。

獎學金款額

獎學金一般為期五年(首年日語準備教育課程和四年大學課程)。而主修醫學、牙醫學、獸醫學或藥劑學課程的獎學金則為期七年。獎學金包括入學金、學費、生活津貼及來回機票費用。

甄選

申請人如被甄選,將會獲邀參加筆試。筆試中成績優異者將獲通知出席其後的面試。部分往年的筆試試題已上載於https://www.studyinjapan.go.jp/en/planning/scholarship/application/examination/供公眾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