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撲機器人

祥儀企業有限公司為鼓勵國內大專院校學生投入機器人系統之設計與實作,並傳承教育部產業人才培育之精神,特別贊助相撲機器人競賽。期望藉由競賽的過程,大專青年學生們能深入學習機器人系統相關的理論與實作技術,並經由選手間彼此互相的觀摩,促進新知及技術交流,為國家培育優秀的人才及設計能量,並提升產業競爭力。本競賽的主要目的在考驗 1) 參賽選手對相撲機器人運動能力控制的掌握度,以及2) 衝撞對手以及自我定位的能力。所有參加本競賽的機器人都稱為「相撲機器人」。

2017 相撲機器人競賽

贊助廠商介紹

祥儀- SUMO相撲機器人競賽規則

祥儀企業有限公司為鼓勵國內大專院校學生投入娛樂與技術兼具之相撲機器人系統設計與實作,並傳承教育部產業人才培育之精神,特別贊助相撲機器人競賽活動。

競賽總則

  1. 參賽機器人需為輪型機器人(履帶型不可),其他機構與組件均不限種類與數量。
  2. 於競賽開始前,機器人之整體長度(L)≤30cm、寬度(W)≤25cm、高度(H)不限。
  3. 競賽開始後,注意不得用分離零件作為攻擊的方式之一。
  4. 機器人總重量限制為 5kg±10% (含電池)。
  5. 機器人均為全自主運動,從比賽開始至結束均不可使用遙控器,可裝置各式感測器感知機器人與環境資訊,但不裝感測器亦可參賽。
  6. 使用獨立電源(不可外部供電)驅動機器人作動,可燃式動力源不得使用。
  7. 不得使用尖銳與危險武器攻擊對方。
  8. 機器人除了輪胎可接觸地面外,其他機構部件,均需與地面保持6mm以上距離(容許誤差10%)。
  9. 機器人所使用之材料及其功能設計,務必遵守『不可破壞場地及敵方機器人』之規範,如有如電鋸或噴火等危險裝置,將取消資格並追究責任。
  10. 競賽前裁判有權對機器人安全作出評斷,若有危險疑慮者不得參賽。

競賽場地

  1. 如圖 1 所示,競賽場地之底板與上層板均為 2200x2200(mm) 之黑色正方形壓克力板,厚度均為 5mm,上層板裁切去除四個直徑為 500mm 之圓形區域,四個圓形區域之圓心位置距離邊緣皆為 550mm,上層板與底板以膠合方式組裝,場地離地高 35mm(±5%)。
  2. 場地邊緣線為白色線,寬度為 100mm,以白色膠布黏貼製作。
  3. 為防止機器人爆衝,場地四周有高 100mm 之圍欄外牆,與場地邊緣相距 1000mm,圍欄外牆以木板製作。
  4. 本規則對場地描述或註記的尺寸與比賽現場的實際尺寸,誤差小於±5%。

圖 1. 相撲機器人場地尺寸規格圖

競賽規則說明

【1】 賽制(分組預賽、淘汰、晉級)

    1. 預賽分組方式:此競賽以抽籤方式分為1-4組/每組8隊,餘數不足二隊時則依抽籤順序直接晉級。每組4隊晉級至預賽第二輪,每組晉級2隊至預賽第三輪,產生一組分組冠軍。C. 依序由A→B→C→D組進行比賽,分別產生四組分組冠軍。
    2. 資格淘汰賽:由預賽第一輪輸掉隊伍以抽籤方式分為1-2組/每組8隊,每組各取一名優勝者進行資格賽,取一組優勝者可晉級敗部挑戰賽,有機會爭取三、四、五、六名名次。
    3. 敗部復活賽:A. 由預賽第二輪敗隊(共八隊)以抽籤方式進行晉級賽,取一優勝者。B. 由預賽第三輪敗隊(共四隊)以抽籤方式進行晉級賽,取一優勝者。C. 由上述兩場優勝者與資格淘汰賽優勝者進行抽籤決定競賽對手,並取一勝者晉級爭取三四五名名次。敗者則為第六名
    4. 總冠軍賽:由ABCD四組分組冠軍進行晉級賽,分出冠軍與亞軍,敗者將與敗部復活賽冠軍進行晉級賽爭取季軍與四、五名。

【2】 競賽方式

    1. 競賽開始前,參賽之兩台機器人需放置於對角兩圓形區域中心位置,不限機器人面對方向,亦即不用背對敵人或面對敵人。如圖2、圖3。
    2. 裁判吹哨後即為攻擊時間,操控手啟動機器人程式機器人可立即發動攻勢(僅可啟動一次,每一隊可以失誤一次,第二次則視為該回合失敗),機器人啟動後,須為全自主運動(含自主感測)方式進行對抗,每回合競賽時間為60秒,每輪賽事共三戰兩勝者晉級。
    3. 器人產生下列行為,將視同失敗 (亦即對方該回合獲勝),A. 機器人被對手的機器人推出場外。B. 機器人自己跑出場外。C. 機器人違反比賽規定。D. 機器人喪失行動能力。E. 機器人被擊倒或自行摔倒。(驅動輪離地或裁判判斷機器人已無法回復原來行進狀態,視同被擊倒或摔倒),F. 機器人的足夠大之機構件掉落於場內足以影響比賽。(該機構件最短邊超過20mm,即肉眼可見之足夠大)
    4. 每一回合時間結束時,如雙方機器人均仍在場上無法分出勝負,則該局為合局。
    5. 比賽具有以下條件,將由裁判判定分開並回到初始位置重新比賽:A. 機器人扭在一起且無法分開或它們均無法彼此碰觸,超過10秒。B. 兩方機器人幾乎同時掉落場外。C. 兩方機器人均喪失行動能力。D. 裁判認定雙方均無法獲勝,僵持超過10秒。
    6. 如果重新比賽後還是發生如上之結果,必要時,裁判可指定兩機器人放到指定位置重新比賽。
    7. 每回合競賽結束後,選手可有2分鐘時間維修機器人。如無法於時間內修復,則視同放棄該場比賽,由對手勝出晉級。
    8. 當回合比賽時間進行時,無任何暫停、修改或調整機器人 (例如:下載程式、更換電池、更換零件、維修機器人等) 之機會。參賽隊伍可要求放棄該回合之競賽,如無聲明並獲得裁判同意即碰觸場上之機器人,視同放棄該場競賽(非僅放棄該回合)。
    9. 機器人檢錄時,如由裁判認定為違規之機器人,該隊伍需於3分鐘內修改違規之構件。若未於時間內完成修改來符合參賽機器人之規範,則不得參加該場競賽。

預賽分組方式

資格淘汰賽

敗部復活賽

總冠軍賽

主辦單位:教育部

承辦單位:龍華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工程學院、推廣教育中心。

協辦單位:祥儀企業、IEEE Education Society, Taipei Section。

承辦單位信箱:suhu@mail.l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