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抵免微積分學分及科目
112學年起,請轉學、轉部、轉系同學至所屬系、院辦理抵免

1.  (以多抵少、或學分數相同,請線上抵免

     轉入同學可申請使用_訊息網>>教務資訊

    (線上)學分抵免系統

2.  科目名稱不同:

    請附原校成績單及授課大綱

  至各系系辦辦理!

請各系執事同仁幫忙宣導

依教育部規定調整:
112學年起,由教學單位(各系、院、中心)指定補修科目以補足所差學分。
------



---------------
100-111 舊規定

111學年(以少抵多)_
請轉入(日間部工學院各系微積分3/3)的同學加選以下指定補修科目:

111學年第2學期開設抵免科目(滿20人開課):

111.2開課 (1學分) 時間:M5。
數學分析基礎(一)  (40TNF70)   (人數不足,未開課)

修課資格:已在原校修畢微積分(一)2學分且成績及格者。

   ------------

111.2 開課 (1學分) 時間:W5。

數學分析基礎 (二) (40TNF80)  (人數不足,未開課)

 修課資格: 已在原校修畢微積分(二)2學分且成績及格者。

上列指定加選課程成績及格,可合併抵免本校日間部工學院微積分(一)3學分或(二)3學分。
-------------
(以少抵多)_
A)若貴系有111.2 應屆畢業同學,且只剩微積分(一)(二) 一個科目,依抵免學分辦法,
可加選商用微積分(二)2學分。成績及格,可合併抵免本校日間部

工學院微積分(一)3學分或(二)3學分。

B)暑修_申請個別輔導  或  延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