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學生證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數位學生證雲端卡務系統
臺中市數位學生證客服專線
(04)3700-7707 (服務時間:08:00~12:00、13:30~17:30)
本校新生須以公費申請數位學生證,由校方至卡務系統申請,需確認以下三項資料(由新生報到google表單線上報到調查):
(1)學生姓名英譯
(2)學生照片電子檔
(3)同意事項勾選
有關數位學生證相片說明
新生照片電子檔主要以國中畢業證件照為主,如要更換照片,請參考下列說明:
有關數位學生證同意書勾選說明
一、勾選同意提供個人資料者:
1.作為記名式悠遊卡數位學生證(享有掛失及餘額返還服務)。
2.本證作為學生身分識別及具有本市立圖書館及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圖書借閱功能。
3.本市大眾運輸交通乘車優惠。
二、勾選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未繳回此同意書者:
1.本證僅作為學生身分識別
2.作為不記名式悠遊卡數位學生證(無法享有掛失及餘額返還服務)
3.無本市立圖書館及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圖書借閱、本市大眾運輸交 通乘車優惠等功能。
4.未來如欲使用上述(第2和第3項)之功能,則須自行支付製卡費重新辦卡,或自行持卡向各相關機關重新提出申請綁定。(乘車優惠綁卡點 https://idoor.taichung.gov.tw/ ;校外圖書館借閱功能,請自行到各圖書館/分館辦理。 )
備註:
1.學生資料依規建立於教育局雲端校務系統,數位學生證卡面之印製資料均為必要提供印製卡片之用。
2.其他附加功能(乘車優惠或校外圖書借閱),則需經學生和家長同意授權才會將學生相關資料送交給校外機關,故需填寫同意書。
3.為配合本市交通乘車優惠一人限綁一卡之規定,如同意綁定本市交通乘車優惠於數位學生證,請於領取數位學生證後,使用該證搭乘本市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以享有相關優惠。
4.如欲申請單一取消數位學生證已綁定之本市交通乘車優惠功能,由同學或家長自行登入數位學生證平臺點選「卡片查詢與功能異動」進行取消綁定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