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需與許可一致、工作期間不得超過12年(中階技術人力除外)、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且雇主應提供生活照顧。 此外,雇主不得違法指派工作、強制扣留證件,並須遵守住宿異動通報之規定。
工廠登記證證明/特定工廠登記證明
商業登記證或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公司變更登記表
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
前一會計年度之財產目錄(整份),其中機器總額需與資產負債表上之機器金額相符(有當年度新購置機器設備,得併同檢附購置機器設備之發票、海關核發之進口報單或其他實際支付憑證,及其銷貨開立統一發票等影本)
*備註:工廠設立未滿一年者,應檢附新購置機器設備發票、海關核發之進口報單或其他實際支付憑證等影本。
國稅局報稅後之結算申報書、損益表、資產負債表(請注意右下角必須有電子申報收件章)及網路申報回執聯。
工廠生產流程圖及工廠平面圖。
公司簡介及主要產品名稱、圖片及用途說明。
最近十二個月的每月月底勞保生效人數明細表。
國內、國外引進及抵台後文書及行政代辦。
外國人入境接機,個人資料代收辦理。
安排體檢及辦理居留證。
在台工作聘僱許可函申辦作業。
定期體檢安排及衛生局核備作業。
外國人返鄉機票代訂、重入境作業辦理。
合法調派申請作業。
外國人解約作業、離境報備及遞補申請。
外國人離境完稅作業。
情緒溝通、心理輔導。
帶領生病工人就醫。
生活起居作息安排。
宿舍、寢室環境檢查及規定。
宿舍代管服務。
工廠現場協調溝通。
工作違規開立警告
處理工廠各種突發狀況。【如外國人逃跑、罷工等】
配合雇主定期開會。
緊急工安事件之危機處理。
緊急病患送醫救治。
逃跑防範及嚴禁非法打工宣導。
中華民國法令宣導。
工廠安全衛生教育。
提供各類法令諮詢。
提供各類中、英、泰、印、越語翻譯文件。
當地國風俗習慣及應注意事項。
其他依合約內容應辦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