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是在宣纸上靠毛笔运动的灵活多变和水墨的丰富性,留下斑斑墨迹,在纸面上形成有意味的黑白构成,所以,书法是构成艺术;书家的笔是其手指的延伸,笔的疾驰、徐缓、飞动、顿挫,都受主观的驱使,成为其情感、情绪的发泄,所以,书法是一种表现性艺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