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嘗試班級性吉他學習活動,讓高一孩子選擇這一學年想要學習的樂器,吉他、烏克麗麗、陶笛、拇指琴、木箱鼓、、、,全班票選完,只提醒自己避免介入選購的過程,網購、實體店面、、、,開放性的讓孩子自己選擇。卻忽略了先跟學校、導師、家長傳遞訊息,以至於部分誤會讓導師和家長產生困擾。
昨天先處理的是給家長的訊息:
致貴家長:
有關學校高一音樂課規劃吉他課程,造成學生及家長困擾,感到非常抱歉,在此先跟各位致歉。
我是任課貴班音樂課程張老師,這學期預定音樂課程術科項目,於開學後第一周由班上同學票選項目:吉他、烏克麗麗、陶笛、、、等,經同學討論後決定高一上下學期以吉他為學習項目。樂器採購部分,則建議同學自行購買,如網購或實體店面,學校不經手代購部分。實體樂器行,因搜尋得知有團購優惠,詢問店家如貴班學生個別過去選購,也可以團購價服務,故將訊息轉予同學知悉。
本周第二次課程,因未接到貴班同學表示有困難或無意願的訊息,直到今(9/13)天導師詢問,方知道關於本課程,規劃上有欠周全,在此說聲抱歉。
目前本課程的規劃是學生能夠演唱或演奏歌曲,樂器項目沒有指定需要哪一個項目。所以學生能夠帶來的,課堂上應該多能接受。
因此,如果學生沒有意願學習吉他,音樂課術科部分則以聲樂(歌唱)為主要練習項目。
以上說明,造成困擾,非常抱歉。
音樂教師 張獻文敬上
今天再處理的是:跟導師了解是否有進一步狀況,聆聽導師建議。再則先跟校長報備此狀況。
接下來的課程,要準備多元教材了,有吉他的、沒吉他的、練得來的、練不來的、、、。
這是老師自我的學習與成長,行政多年的經驗,回到教學現場真的還是換了位子換了腦袋,好的經驗就收藏起來了。
加油!
1. 主動積極 (Be proactive)
2. 以終為始 (Begin with the end in mind)
3. 要事第一 (First things first)
4. 雙贏思維 (Think win-win)
5. 知彼解己 (Seek first to understand, then to be understood)
6. 綜合綜效 (Synergize)
7. 不斷更新 (Continual improv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