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需加訂或退訂午餐團膳,實施日期皆為三天後,並本人親自至學務處辦理。
2.請同學公假/事假/事前知道要回診病假,請於退餐日期前三天完成退餐手續。
3.臨時的病假或是特殊原因者請假後三天內辦理,遲交就不予以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