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學甲國民中學本土語言暨臺灣母語日實施計畫
壹、實施依據:
一、教育部98.10.27台語字第0980186491號函辦理。
二、臺南市國民中小學推動本土語文教育,實施「臺灣母語日」活動。。
貳、實施目標:
一、藉由母語傳播的力量,保存母語的多樣性,使學生對母語和傳統文化能有更進一 步之認識。
二、整合與規劃學生本土語言課程聽、說、讀、寫的能力,並融合、落實鄉土教育於九年一貫各領域課程
中。
三、落實以台灣為主體之本土化教學,期使學生透過學校母語日的活動,能深度學習並深刻感受本土語言
之美,進而培養愛護本土、關懷社會與自然之人本情懷。
四、增進學生對本土語言、歷史、地理、自然及藝術之認知,並透過傳承與創新,成為延續文化香火之新
動力。
五、培養學生對各族群文化的了解與尊重,使之能以開闊的心胸,進而拓展宏觀的視野。
六、了解並欣賞台灣各族群語言、文化、傳統技能及歌舞之精髓,使學生能尊重多元文化,促進社會和
諧。
七、期望家長與社區民眾能深入了解學校推行本土語言之現況,加強家長主動在家中使用鄉土語言之動
機。
八、擴大建立使用本土語言環之境機制,促進家庭與社區整合功能,以發揮本土語言推動成效。
參、實施原則:
一、活動內容以生活化、趣味化、統整化為原則,透過不同領域之特性,活化「教」與「學」雙向進行之
學習活動。
二、活動過程以強調「生活接觸、活動參與」為主體,並經由學習、討論、統整進而實際建構知識。
三、藉由不同活動內容與過程,展現學生學習成果,並有效豐富本土語言學習內涵,進而體認『人親、土
親、文化親』的意蘊。
四、形塑優質的校園語言文化,並藉由教師以身作則之表率與帶動,期使母語自然形成公共語言。
肆、實施對象:全體教職員工、學生。
伍、實施語言:以閩南語為主,客家語、原住民族語為輔。
陸、實施方式:
一、成立『本土語言暨母語日教學推動委員會』,並定期召開檢討會。
二、訂定每週二為本校母語日,母語日當天下課時間及日常生活對話、打招呼、接待訪客等,均以母語應
答為原則。
三、利用每週二晨間升旗時間,透過本校校長及行政人員使用母語宣導,藉由彼此間的問候語開始漸漸達
到開口說台語的目的如:校長汝好、老師汝好……等。
四、配合品德教育,於升旗時間介紹「台灣俗諺」,附上說明並張貼於聯絡簿及穿堂公布欄。
五、穿堂文化櫥窗設置本土諺語專區、各班教室情境佈置另闢本土語言教學專欄,並定期更新。
六、每學年舉辦校內閩南語演說、朗讀比賽,並鼓勵學生積極對外參加比賽。
七、每學年舉辦校內母與歌謠比賽。
八、每學年舉辦校內「話畫我家鄉」競賽。
九、開辦本土社團。
十、學校辦理大型活動或教師進行教學活動時,適時融入本土語言,增進學生聽說本土語言之能力。例
如:學校運動會創意進場、才藝表演、合唱比賽……等。
十一、設置「鄉土語言教材資料專櫃」。
十二、設置母語網站。
十三、辦理校內母語增能研習。
柒、預期成效:
一、透過母語的教學,能運用流利順暢的母語與人互為溝通。
二、透過母語教學環境的營造,能將母語運用在日常生活中。
三、推展母語教學,能認識與喜愛鄉土文化內涵,並傳承鄉土文化。
捌、本計畫經本土語言暨母語日教學推動委員會會議討論後,陳校長核可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