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檢送
「學校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注意事項」及「校園使用生物特徵辨識技術個人資料保護指引」 按此觀看公告
各業務單位及校內教職員生,業務若有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請依據「學校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注意事項」及「校園使用生物特徵辨識技術個人資料保護指引」進行。
因 TC 網域 Google Workspace for Education 帳號總數已達上限,教育局教育網路中心處理方式如說明。
說明:
一、TC 網域 Google Workspace for Education 帳號總數達到上限後,造成有公務需求之新進人員無法創建 TC 網域帳號。為改善此情況,教網中心對「長期未登入帳號」與「已離職帳號」進行清查與分析,並研擬應對處理方式。
二、長期未登入帳號:從104年1月1日迄今,皆未曾登入 TC 帳號(@tc.edu.tw)之使用者,於113年12月31日將此類帳號予以刪除。
三、已離職帳號:114年1月1日開始,已離職帳號先予停用,離職滿一年後刪除帳號。 資網中心公告
Eduroam 7月10日已更新新憑證。
[影響平台:]
iOS系統:
使用 Eduroam 時,如出現憑證確認畫面,請確認以下資訊:
名稱: ap.tc.edu.tw
發證單位: 政府伺服器數位憑證管理中心
有效期限: 2025年7月4日
若資訊無誤,請選擇「信任此憑證」。
Android/windows 系統:
如使用 Eduroam 時無法使用網路,請重新連接 Eduroam
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作業要點
按此連結
校園雲端電子郵件服務系統
預訂於113年6月12日啟用帳號收發信服務使用分析機制,
如帳號3個月未使用該收發信服務,將自動關閉該項服務。
教育雲端帳號(OpenID)之密碼務必落實高強度原則,並定期變更與妥善保存,以確保帳號及郵件安全性。
教育局重申所屬公立學校之教職員工,公務作業進行電郵傳輸,請使用教育部校園電子郵件信箱
(網域為@mail.edu.tw)作為公務信箱,
例如:政府採購網招標公告所留承辦人信箱。
教育部校園電子郵件信箱網址https://mail.edu.tw/。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教育部校園雲端電子郵件客服中心,網址https://mail.edu.tw/cgi-bin/report_question。
因臺中市公務帳號密碼,與師生學習帳號(st帳號)同步。若有老師遺忘您的學習帳號(@st.tc.edu.tw)密碼,請至臺中市教育服務網取回您自己的公務帳號密碼 暨 學習帳號密碼(@st.tc.edu.tw)。
公務帳號密碼與st帳號密碼,每天會同步,請靜待每日同步後即可登入(全市三小時同步一次)。
一、依據111年11月18日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擴大盤點公務機關使用或採購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以及各機關自行或委外營運,提供公眾活動或使用之場地契約調整情形」電子郵件辦理。
二、請各校依附件表格先行盤點(含2個工作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公眾活動或使用場地契約盤點),並至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資通安全作業管考系統(https://spm.nat.gov.tw/)「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填報相關資料。
三、目前資安管考系統功能還沒有開啟,請先依附件表格進行盤點。
四、倘若貴校經清查無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軟體或場地契約者,仍須上網填報已完成盤點,請於111/11/23(三)前回報前揭盤點結果。
五、公務機關使用之資通訊產品,主要的大陸廠牌有海康威視、華為、大疆、OPPO、TP-Link、小米、大華、海能達及中興等,但不僅限於清查上述大陸廠牌。
六、資通訊產品定義說明如下:
1. 軟體:資通軟體或系統,如應用軟體、系統軟體、開發工具、客製化套裝軟體、APP及電腦作業系統等。
2. 硬體:具連網能力、資料處理或控制功能者皆屬廣義之資通訊設備,如個人電腦、伺服器、無人機、印表機、網路通訊設備、可攜式設備及物聯網設備等。
3. 服務:資通服務,如客服服務及軟硬體資產維護服務等。
最新訊息
TANetRoaming SSID服務帳密認證方式尚有資安風險,臺中市教育局資訊教育暨網路中心,
自112年1月1日起停止本市校園無線網路TANetRoaming SSID服務。
最新訊息
學習帳號及公務帳號之「共用雲端硬碟」停止服務並永久刪除
一、依據本局111年6月16日中市教資字第1110049292號函(諒達)暨資網中心111年10月20日召開111年10月例行工作會議決定事項辦理。
二、囿於Google提供空間容量有限,且共用雲端硬碟未有更佳管理機制,肇生空間歸屬及違規使用等問題無法解決,爰資網中心於Google所建置之st網域使用帳號(*@st.tc.edu.tw,即學習帳號)暨tc網域使用帳號(*@tc.edu.tw,即公務帳號)業已自111年6月起停止新增「共用雲端硬碟」之服務。
三、次依本局中市教資字第1110049292號函送附件2所示,帳號管理員已針對空間容量超限使用者寄發說明信件,併請使用該功能者盡速進行資料備份移轉,期能進一步解決共用雲端硬碟管理問題,有效管理學習帳號及公務帳號。
四、再依本局中市教資字第1110049292號函送附件1所示略以,學習帳號之管理事宜,得由資網中心自訂管理政策或應遵循事項,並經公告後據以執行,服務對象有配合之義務,公務帳號之管理事宜準用之。爰此,旨案預計依限辦理,徹底解決共用雲端硬碟管理問題,併予提升Google空間容量使用效能。
五、審酌旨案事涉學習帳號及公務帳號之資料維護權責,為避免共用雲端硬碟被刪除前未及自行備份,造成雲端儲存資料損失,請切實宣達旨案,以維個人及貴校權益。本案併自111年10月20日起分別於本局全球資訊網暨教育服務網公告周知(公告類別:資網中心)。
六、本案倘有疑義或未盡事宜,請洽詢資網中心系統發展組,聯絡方式有二,請擇一辦理即可(建議優先採用電郵辦理):(一)電郵:service@st.tc.edu.tw,資網中心收訖電郵後將回信確認,倘寄信之日(第0天)後第2個工作天仍未收到回信,再請致電聯絡。(二)電話:04-23952340分機140、14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