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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六:
學校需詳細紀錄各項事故傷害之發生原因、地點及頻率,
包括「非蓄意性」(unintentional,如:意外事件)及「蓄意」(intentional,如:暴力及自殘)事件
學校事故傷害資料登錄由校護辦理,採用教育部統一建置之學生健康資訊系統,包含學生基本資料及健康資料處理、學生視力統計、身高體重統計、一般常規檢查、健康檢查、傷病處理及系統網路等十一項子目標。
除上述系統外,教育部另有校園安全通報系統,分為 8 大類,即「校園意外事件」、「校園安全維護事件」、「校園暴力事件與偏差行為」,「管教衝突事件」、「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天然災害」、「其他校園事務」及「疾病事件」。
為讓學校學生了解受傷紀錄的重要性及主動參與推動安全學校計劃的態度,國立東華大學李明憲博士另行研發台灣國際安全學校事故傷害登錄表,主要目的是讓學童自行登入事故傷害事件,由教師、家長或志工協助。登錄表分為 4 大項,分別為:「資料」、「發生時間」、「發生地點」及「受傷原因推測」等。
透過分析由安全學校委員會共同討論學生事故傷害發生原因,並提供相關數據給予社區代表、家長及學校成員,以引起學校內外部人員的關注,共同為學生的安全維護尋求改善之道。
緊急傷病處理
一、目的
為確保全校教職員工生在意外事故或緊急傷病時,能把握時間,爭取時效,及時送醫,使傷病患受到適當的醫療救護,以減輕傷病程度。
二、依據
本作業規範依據教育部『緊急傷病處理辦法』制訂。
三、說明
(一)一般原則:
1.減少學生因重大事故傷害或急症而死亡。
2.減輕學生事故傷害的程度或急症的病情。
3.縮短學生患病的日數。
4.避免與家長間發生法律糾紛。
(二)注意事項:
1.處理方式:
【1】一般病患:學生在校區內任何地點發生疾病,由現場教職員工通知護理師前往處理。
【2】重疾病:學生在校區發生緊急傷病事故時,由在場師長或教職員工通報健康中心。
校內分機:健康中心分機:231或學務處分機:200,由護理師員赴現場緊急處理,並判斷是否需送校外就醫。如需送醫時,通知119救護車送醫救治,另通知導師、家長。護送人員待家長到達,將各項事務交待清楚後,並返校報告處理情形。
2.使用之交通工具及聯絡方式:
【1】119救護車:撥119請求支援
【2】教職員工生之車輛:由訓導處安排車輛與人員送醫。
3.行政事項:
A.護送途中如產生行政或法律問題由校方代為處理。
B.送醫後請將病患就醫醫院及病情通知校方,以利與家屬及導師聯繫。
嘉義市立民生國中緊急傷病通報處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