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國民小學因應取消學生輔導資料記錄冊(紙本)後之資料保管措施
一、依據:中華民國101年1月16日校務會議決議。
二、實施:學生輔導資料記錄冊(紙本)停止使用,爾後不再購買空白表格,學生輔導資料改以電子記錄(登錄於學務系統),相關之保管、查核措施仍繼續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原則:
1.學生輔導資料之第一手保管責任仍為級任導師(由保管紙本變成保管電子檔)。
2.輔導室仍須每學期查核資料記錄情形。
3.督學訪視時可隨時從網路平台檢核。
4.網路平台之運作由資訊組協助,僅確保系統得以正常運作。
四、流程:
1.導師每次有新增或修改學生輔導資料,就請隨手備份、保管最新的輔導紀錄電子檔。(新系統直接教育局雲端備份)
2.每學期末將手邊最新的輔導紀錄電子檔以學年為單位彙整好,請學年主任交付輔導室(可以用電子郵件公務信箱,不建議用網路硬碟,有洩露隱私之虞),燒錄成光碟片,以備查核。(新系統直接教育局雲端備份)
3.學生畢業前再將最終的電子檔印製成紙本裝冊保管於檔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