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物質環境(4分)
1-2-1 按規定設置足夠的大小便器及洗手設備並維持清潔。
依規定設置足夠的大小便器及洗手設備,並擬定清掃管理辦法與學生打掃指導要領,以落實各項衛生設施的清潔。
1-2-2 訂定飲用水設備及照明系統管理辦法,定期維護飲用水衛生。(如:定期清洗水塔、水池及飲水機水質檢驗、照明設備檢核紀錄等)
定期飲水機水質檢驗,每月由總務處派工友進行表體清潔,並請廠商進行飲水機保養與定期更換濾心,以維護飲用水衛生。
定期進行照明設備盤查及檢驗,並依照四省專案執行原則進行汰換。
佐證資料:飲用水水質檢測(1)、飲用水水質檢測(2)、清洗水塔、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行動計畫、照明設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