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中心場地借用
業務承辦人聯繫方式 林小姐/趙小姐 電話:(06)9267902
活動場地:視聽室
容納人數:249人
提供借用之設備:
(一)麥克風(4支)
(二)投影布幕:需自備筆電、投影機及延長線。
(三)跑馬燈:視聽室內備有跑馬燈,若需刊登請於活動前提出申請。
使用須知:
(一)借用單位可於活動場地張貼活動指引標示、佈置場地,但請以無痕膠帶固定,請勿使用雙面膠、圖釘等物,以免留下痕跡,並於活動結束將張貼物撤離。
(二)借用場地可依活動需求擺放桌椅等器材,但請於活動結束後恢復原狀。
(三)借用單位請勿將物品放置於場地內抽屜及櫃子,並於活動結束後將物品帶走,本單位恕不負保管責任。
(四)活動所產生之垃圾請於活動結束後帶離,以維護環境整潔。
申請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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