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發畢(修)業證書申請
網路申請證件補發說明
網路申請證件補發說明
請下載相關申請書表格,列印後詳細填寫。
檢附相關證件(填好的申請表、證件照2張、身分證影本正反面、作業費50元)
若託人辦理,要填委託書,事先於上班期間,電話告知 教務處承辦幹事 05-5912051-103
若以郵寄辦理,請以掛號郵寄到下列地址
631雲林縣大埤鄉南和村民權路80號
大埤國中教務處收
(註明辦理事項)
在監人申請:
在監人申請:
在監人申請補發畢(修)業證明書,基於確保證書所有人身分正確檢核,應準備下列文件:
填寫[補發畢(修)業證明書申請表](如上附件)。
身分證明文件:在監證明書
證件照片2張(貼在證書上及建檔)。
裝訂:[在監證明書]與[補發畢(修)業證明書申請表],請裝訂在一起,並蓋騎縫章。
補發畢(修)業證明書郵寄相關費用
補發畢(修)業證明書郵寄相關費用
作業費50元 + 回覆的掛號費28元(若限掛35元)(郵資參考表)
費用繳交方式:
費用繳交方式:
連同申請書及相關文件以現金袋掛號寄達。
託親友現場繳交。
承辦業務流程:
受理申請表、照片2張、身分證影本驗證身分。
查學籍系統或學籍紀錄卡,在申請書上,登錄原證書相關資料、貼照片及身分證,連同證明書逐級呈核。
影印[學籍資料]附申請書後面。下載並印[中文畢業證明書],貼照片、照片上蓋鋼印。
呈校長核定
會文書組長蓋[校長印]及[本校關防]
學期末製[補發畢業證明書]清冊,免報縣府教育處,校內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