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訓導工作計畫及品格教育服務學習計畫。
二、目的:
1. 提供學生體驗學習機會,培養服務助人情操,落實學校品格教育推動。
2. 落實學生生活常規與協助維持校門口上下學路隊秩序。
三、實施方式:
1. 由一二年級各班遴選學生擔任,於學校老師及警衛指導下進行服務工作。
2. 每班執勤服務一週,於每週五中午交接。
3. 服務隊同學由訓導處生教組進行執勤教育訓練。
三、值勤人員與內容:
1.工作內容為路隊秩序維護與違規登記。
2.每班隊長一名、隊員四名。
3.值勤服務時間與地點:上學及放學時段(上午07:15~07:45;下午16:40~16:50),地點如下圖。
四、獎勵:
1.配合服務學習護照時數認證,累積達一定時數發予志工服務獎狀。
2.執勤學生依表現給予嘉獎2次或小功乙次,以茲鼓勵。
3.特殊優良事蹟者,另予獎勵。
五、本辦法經導師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