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組織章程
一、 依據:國民中學交通安全教育教師手冊。
二、 說明:
(一) 設立目的:結合全校群體力量增進學生交通安全常識,維護學生交通安全,確實執行學校交通安全教育,掌理有關交通安全實施計劃事宜。
(二) 組成人員及職掌:
1. 主任委員:由校長擔任,策定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方針。
2. 副主任委員:各處室主任擔任,審核擬定學校交通安全實施計畫。
3. 委員:教學、設備、訓育、生教、體育、衛生、事務、文書各組組長為委員,研討有關交通安全教育各項教學活動暨學藝活動。
4. 顧問:由家長會長、本地交通單位及警察單位主管擔任,研討有關交通安全教育教學設備、環境佈置及活動經費的籌措。
5. 執行祕書:由生活輔導組組長擔任,檢討學校交通安全教育的成效。
(三) 會議:
1. 每學期於開學後及結束前各開會一次,盡可能與行政會報合併召開。
2. 本會議由全體委員參加,由校長主持,文書組長為記錄,必要時得請顧問列席。
三、 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小組:
(一)組設目的:為執行交通安全教育委員的決議,協調各處室人員徹底實施本校交通安全教育計劃,確實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二)職務分工:
1. 行政計劃組:
(1)教學組長:擬定交通安全教育教學計劃。
(2)生教組長:擬定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劃及工作進度表。
(3)訓育組長:擬定交通安全教育學藝活動計劃。
(4)文書組長:負責有關交通安全教育活動、各項公文之擬定與處理。
2. 執行組:
(1)教學組長:執行交通安全教育各項教學活動。
(2)事務組長、設備組長:執行交通安全教育、各項設備及環境佈置。
(3)訓育組長:執行交通安全教育各項學藝活動。
(4)專任教師、導師、生活輔導組:執行全校師生交通。
3. 督導考核組:
(1)學生交通安全實踐之考核。
(2)教師執行交通安全教育成效之考查。
(3)資料處理及工作檢討。
(4)交通安全教育委員。
(三)會 議:
1. 本小組以每個月定期召開一次會議為原則,儘可能以學校其他會議合併舉行。
2. 本小組之會議由生活輔導組長名集,訓導主任主持,訓育組長、教學組長紀錄,必要時得請校長列席。
3. 交通安全教育全體教職員工座談會:
(1)組設的目的:
1研討學校交通安全教育的推展,每學期開學前及學期結束後各辦一次為原則。
2溝通觀念,統一作法,以擴大交通安全的效果。
(2)參加人員:本座談由校長主持,各處室主任、組長以及全教職員工參加,文書組長為紀錄。
(3)研討事項:
1檢討本校交通安全教育。
2交通安全教育實施教學前的工作。
3統一各科有關交通安全教育教學方法。
4校內舉行交通安全教學示範與觀摩,以交換教學經驗。
5舉辦各項競賽活動。
6教材、教具及設備的購置與保養。
7腳踏車的管理。
8學生專車專站的洽辦與設置。
9交通安全教育實施的檢討及改進。
10學生集體旅遊的籌備與實施。
11其他有關交通安全教育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