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會議
1.設有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擬定特教推行委員會章程,並依議題邀請相關人員與會。
2.家長座談會、IEP會議:每學期召開二次,行政人員、教師、專業人員及家長共同與會,
訂定(期初)及檢討(期末)IEP。
3.轉銜安置會議: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學習障礙之學生,在普通班學習及生活適應 困難
者,邀集普通班教師、資源班教師、特教教師及家長召開會議,依其需求將學生做最適
當的安置。
各項補助申請
1.教科書補助費: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市府公文列冊之學生每學期可申請一次。
2.交通補助費:無法自行上下學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由父母接送的學生(須符合身心障礙學
生請領交通補助辦法),每學期皆能申請交通補助費。 ( 每個月600元,不包含寒暑假 )
專業團隊服務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經市府列冊之學生安排心理、物理、職能、語言等專業團隊服務。
升學及就業服務
1.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經市府列冊之學生,於三年級上學期即召開轉銜會議,老師與家
長、學生一同討論適宜學生的安置方式及轉銜計畫,並於上學期即實施。
2.辦理適性安置宣導及安排學生和家長參加身障生升學博覽會及參觀升學學校。
協助辦理學習障礙及情緒障礙學生鑑定申請工作
配合市府規定辦理每年三次學生鑑定工作,提供障礙學生特殊教育服務及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