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革
本校資源班為不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
1.民國八十七年設立第一班資源班,由於成效良好,並於次年(民國八十八年)增設第二班資源班。
2.九十四學年度起,應市府要求裁減一班,目前為一班資源班。
現況
服務對象:
(一)經市府鑑定公文列冊輔導之身心障礙學生。
(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有特殊教育需求之學生。
服務內容:
(一)鑑定、診斷特殊教育學生。
(二)建立個案輔導及學習之相關資料。
(三)擬定個別化教學計畫(IEP)。
(四)編輯教材,製作教具。
(五)實施外加或抽離教學及評量。
(六)實施團體輔導或個別輔導課程。
(七)入班協同教學。
(八)實施轉銜安置與輔導。
(九)提供特殊教育諮詢服務。
(十)撰寫工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