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預約&續借

Q1: 預約書到館後,圖書館可以為我保留多少時間?

A1 : 預約書保留期限為7天,並且不計算閉館日。系統會在您的預約書到館隔天,將預約書到館通知發

送到您簽署時所留的E-mail信箱,通知單內會註明預約書的保留日期,請在保留期限內到出納台辦

理借閱手續。

Q2:如果已經收到了圖書館的預約取書通知,還可以取消預約嗎?

A2:如果預約書尚未歸還回圖書館,您可隨時登入個人借閱狀況之預約現況作取消預約,但對於書到

已館後才通知圖書館作取消預約,系統仍會自動產生預約未取紀錄1次,1個月內預約未取達

3,預約權限將被暫停1個月,目的是希望讀者能慎行預約/催還權利。

Q3: 我借的書逾期了怎麼辦?可以再續借嗎?

A3: 為了增加圖書的流通,已經逾期的書請儘速歸還。當有逾期書未歸還、逾期滯納金尚未繳清時,

借書、續借權利將被暫停,每冊每逾期1日,必須繳納新臺幣5元的滯還金,但單冊滯還金累計達

新臺幣1000元後,滯還金即不再繼續往上累計。讀者辦理離校或離職前,也須將所借圖書完成歸

還手續並繳清滯納金。

Q4: 密庫的書可以預約嗎?

A4: 因館藏空間不足,有些罕用書籍轉移至密庫存放,讀者如有使用需求,可經預約由館方調出後通知讀

者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