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理念
一、教育目標
標明確才能導引有效的教學。因此,學校及教師應訂定合宜的教育及教學目標。
二、安排課程
沒有成功有效的教學,學校的一切目標均將落空,學校的設置甚至變得毫無意義。課程的安排與設計,涉及教材、教法、評量與教師的教學態度等因素。學校及教師應精心設計滿足各類學生需求的教育活動,使學生在活動中學習,並提供具有不同專長學生成功的機會,以滿足其成就動機。
三、教師文化
學生是教育的主體,教師則是教育的客體。教育活動建立於師生之間面對面的關係,在師生互動關係中,教師居於領導或是引導的地位,所以教師之價值觀念及行為方式,對教育之成敗具有深遠的影響作用。教師應不斷地提昇教育專業,使教與學更符合教育的原理原則且更有效率。
四、學生文化
良好的班級氣氛,有益於學生心理健康與提高學業成就。教師應引導學生及妥善運用學生同儕團體,營造出優質的班級氣氛,使班級構成一個和諧的互動結構,配合正確的價值觀念,形成一個高效率又和諧的學習體系。
教學理念
一、價值觀念
雖然每位教師的社會背景及其所經歷的社會化過程皆有不同,而有不同的人生哲學與價值觀。但應體認學生是所有教師共同服務的對象,所以應依教育專業不斷地修正自己的價值觀,以符合學生需求。
二、行政制度
學校行政是為了維持學校的管理,使學校功能正常、良好而有效率的運作,它的性質是輔助,其目的是用來協助達成學校教育目標。身為教師,平時就需多參與學校校務的運作,並建立有親和性的服務觀念,使師生感受到受尊重與關懷,而願意在教育工作的推動上,給予高度的支持與協助,以有效達成學校教育目標。
三、訓輔措施
訓輔工作是學校教育重要的一環,其最終目標在促進學生全人格的健全發展。因此,教師應具有正確的工作態度,確立工作目標,擬定週詳工作計畫,善用教育的原理與原則,以尊重、肯定、接納的態度發掘學生的困難,傾聽其思想,協助解決困難問題,使學生不會迷失自我成長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