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Mar 04, 2020 12:13:5 AM
一、活動目的:
(一)透過競賽激發學生學習動機與實作能力。
(二)透過競賽提升學生專業競爭力。
(三)增進全國校院幼保系、幼教相關科系學生專業交流與成長。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長庚科技大學 承辦單位:長庚科技大學幼兒保育系
三、參加對象:
(一)高中職組:全國高中職幼保、家政或相關科學生,不限年級,皆可報名參加。
(二)大專組:全國大專校院幼保、幼教、兒童與家庭、生活應用、玩具設計等相關科系所學 生,不限年級,皆可報名參加。
四、競賽項目:
(一)「教具製作競賽: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語文領域」
(二)「四格畫作競賽: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健康領域」 初選入圍者,決賽採郵寄作品比賽。
五、報名時間與方式:
(一)請至長庚科技大學網頁下載計畫書(含線上報名)。 網址:https://cgustnnpc.wixsite.com/mysite-1/blank-3
(二)初賽
1.採線上報名,截止日期為 2020 年 3 月 27 日(五)。網址: https://cgustnnpc.wixsite.com/mysite-1
2.教具製作競賽請線上繳交作品說明表,如附件一。四格畫作請線上繳交作品掃描檔(或 照片檔),繳交資料齊全者才算報名完成。
3. 2020 年 4 月 17 日(五)公告靜態競賽入選決賽名單。
(三)決賽 1.收件截止日期為 2020 年 4 月 27 日(一),以郵戳為憑。 2.「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語文領域教具製作競賽」、「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健康 領域四格畫作競賽」入選決賽者請將參賽作品及作品說明表(如附件一)一併郵寄至 本系參加決賽。 郵寄地址:33303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 261 號 長庚科技大學幼兒保育系 楊舒景小姐 收,電話:03-2118999#5801。
六、競賽資格:
(一)每人每項最多以 2 件參賽為限,「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健康領域四格畫作競賽」 2 每件作品作者 1-2 人為限、「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語文領域教具製作競賽」每 件作品作者 1-4 人為限。
(二)各競賽項目,已於國內其他全國競賽獲獎作品,不得參賽。
九、競賽項目規範與評分標準:
(一)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健康領域四格畫作競賽
1.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健康領域四格畫作定義:透過四格具有關聯性畫作表達幼 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健康領域主題,提供幼兒閱讀或成人對幼兒教學或共讀之 用途。
2.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健康領域四格畫作競賽規範:
(1)作品請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健康領域表達為範圍,自訂適合二至六歲幼 兒能瞭解之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健康領域主題。
(2)作品需為四格畫作,有故事情節及順序之原創性作品,亦即未曾出版或發表 者,若有侵權者,請自負法律責任。
(3)作品規格為四開(西卡紙為底),分成四格進行創作。
(4)不限使用材料,惟限定平面漫畫。
(5)畫作內容以圖為主,可加入文字。
(6)每人最多以 2 件作品參賽為限,每件作品作者 1-2 人為限。
(7)得獎名單於 2020 年 5 月 15 日(五)公布。
(8)郵寄作品需自付掛號回郵,未附回郵者或郵資不足者,作品將不予寄回,請至 本系系辦公室取回作品,將保留至 2020 年 5 月 22 日下午 5 點。
3.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健康領域四格畫作評分標準:符合規範(10%)、故事具原 創性(20%)、意義性(20%)、內容(20%)、藝術性(20%)、整體性(10%)。 (二)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語文領域教具製作競賽
1.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語文領域教具製作定義:製作符合二至六歲嬰幼兒使用或 成人對嬰幼兒教學與互動之教具。
2.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語文領域教具製作競賽規範: (1)作品主題請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語文領域為範圍,自訂題目之原創性作 品,亦即未曾出版或發表者,若有侵權者,請自負法律責任。
(2)作品可為立體或平面。 (3)作品需包括兩種以上的技法(如編織與縫工、繪圖與捏塑等)。
(4)作品大小規範:平面、四開大小,立體規格為長、寬、高: 90 公分*90 公分*50 公分以內,展開高度不超過 100 公分為限,超出作品規格不採計成績。
(5)請寫作品說明表,僅有作品,未含說明表不採計成績。
(6)每人最多以 2 件作品參賽為限,每件作品作者 1-4 人為限。
(7)得獎名單於 2020 年 5 月 15 日(五)公布。
(8)郵寄作品需自付掛號回郵,未附回郵者或郵資不足者,作品將不予寄回,請 至本系系辦公室取回作品,將保留至 2020 年 5 月 22 日下午 5 點。
3.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語文領域教具製作評分標準:符合規範(10%)、適齡度 3 (10%)、創意性(20%)、藝術性(20%)、可操作性(30%)、整體性(10%)。
十、參加證明:
(一)所有參賽隊伍不論得名與否,皆可獲得主辦單位提供之參加證明。
(二)所有參賽得獎隊伍之指導教師皆可獲得指導證明。
(三)參賽證明與指導證明將統一於比賽結束後,以電子檔(PDF)方式電子郵寄給各位參 賽者及指導老師,視所需可自行列印。
(四)其他未盡事項,將於長庚科技大學幼保系首頁公告。
十一、獎勵:競賽結果擇優各選出前三名及佳作五名,寄發獎狀乙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