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不可不知

除了舊衣、廢紙及寶特瓶外,還有哪些是可回收的

你只要留意觀察許多容器、物品或包裝材料上,凡是有打上

以上任一標誌的,都是可回收的物質,像牙膏、洗髮精的瓶子、牛奶瓶、保麗龍 (或塑膠、紙) 的杯子或餐具、各種鐵罐 (不限飲料類喔) 、鋁罐、鋁箔包、玻璃瓶及電池 (乾電池、水銀電池、行動電話電池等) 等等都是。

目前環保署公告可回收的物品包括下列幾項:

• 容器類:紙容器 (含鋁箔包) 、鐵鋁罐、玻璃瓶、塑膠類 (不含塑膠袋) 、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 (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PET) (如寶特瓶) 、聚乙烯 (polyethylene;PE) (如不透明之清潔劑、洗髮精瓶) 、聚氯乙烯 (polyvinyl chloride;PVC) (如透明之清潔劑瓶、沙拉油瓶) 、聚丙烯 (polypropylene;PP) (如免洗餐具、果汁瓶) 、發泡聚苯乙烯 (polystyrene;PS) (如免洗餐具) 、未發泡聚苯乙烯(polystyrene;PS) (如養樂多瓶) 。

• 乾電池。

• 機動車輛(含汽車、機車) 。

• 潤滑油、輪胎、鉛蓄電池 。

• 電子電器物品: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冷暖氣機。

• 日光燈管 (直管) 。

• 資訊物品:電腦 (含個人電腦與筆記型電腦) 及其週邊設備民眾可由容器上的回收標誌認出可回收物質,若是發現可回收物質,但未標示回收標誌,亦可打「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 (諧音:您幫我,清一清) 檢舉。

回收管道

民眾配合資源回收工作,可透過以下管道進行回收工作:

• 清潔隊:民眾可將家中資源物品於「資源回收日」交給清潔隊帶走。

• 販賣場所回收點:包括「批發或零售式量販業」、「連鎖式清潔及化妝品零售業」、「超級市場業」及「便利商店業」皆設置有資源回收筒可供民眾使用。

• 社區、學校、機關、團體回收點:民眾也可結合社區或學校力量,共同參與資源回收,只要擬妥計畫書送環保署審查通過即可獲得補助款,從事資源回收工作。

• 環保署並積極規劃於公共場所設置回收點,包括加油站、車站、機場、高速公路休息站、大型風景區…等場所,以提供民眾更便利的的回收管道。

• 各資源物品之回收點及回收商之資訊可至「資源回收網」之『回收管道查詢』處查詢,若遇回收點或回收商拒收情形,可利用資源回收專線『 0800-085717(您幫我,清一清)』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