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立公館國中音樂班術科個別測驗成績優秀獎勵辦法

張貼日期:2018/11/7 上午 01:36:03

音樂班家長聯誼會會長為鼓勵音樂班學生能夠致力發展學生音樂素養,特提供經費鼓勵術科個別測驗表現優異之學生獎勵!辦法如下:

一、 主旨:為促進音樂班學生術科之發展與進步,並達到學生在學期間努力練習術科,以培育本縣優秀音樂人才為宗旨,特訂定本辦法。

二、 獎勵項目與內容:

(一)獎勵組別:三年級鋼琴組、二年級鋼琴組、一年級鋼琴組、管樂組、弦樂組、國樂組、及打擊組-馬林巴,共七組。若該組人數超過30人,則再細分為兩組。

(二)獎勵內容:各組(除打擊組-馬林巴)取前三名,且總平均分數需達80分以上、未補考音階者,給予獎勵,獎額如下:

第一名

200元

第二名

150元

第三名

100元

(三)前項獎額,打擊組-馬林巴取1名,比照第一名之獎勵給予。

(四)第(二)項所說明之取平均分數之高低前三名者,平均分數計算至小數點第二位(已扣除:遲交扣分、及未按時上網填報之扣分),若有同分者,增額錄取該名次。

三、 本獎勵於每學期期初、期末考成績結算後,除公告週知外,於二星期內由校長及音樂班家長聯誼會會長於公開場合頒發。

四、 本辦法所指之獎額以頒發禮券為原則,所需經費由音樂班家長聯誼會會長支付。

五、 本辦法呈校長、音樂班家長聯誼會會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