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Apr 29, 2016 1:35:3 AM
為因應104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之社會救助法第16條之2規定中低收入戶學生得申請減免百分之六十之學雜費,本會配合修訂減免中低收入戶學生百分之六十之報名費(原減免百分之三十)。
一般生報名費:230元 中低收入戶報名費: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