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Sep 10, 2019 4:27:26 AM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9月2日臺教授國字第1080097404F號函辦 理。
二、旨揭修正要點適用於自109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請務必向所屬學生及家長妥為宣導,以維其權益。